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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节约“一刀切”,精准施策是关键
时间 :   2025-09-12 19:36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粟明月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正式施行,为党政机关戴上了厉行节约的“紧箍咒”,扎紧了反对浪费的制度“篱笆”。然而,随着贯彻深入,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对《条例》过度解读、机械执行甚至变相加码的现象,值得警惕。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准确落实,避免矫枉过正,是当前推动《条例》真正落地见效的关键。


《条例》的修订与实施,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其目的并非单纯追求“省钱”,而是通过强化制度约束,推动党政机关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更多资源投向发展和民生急需领域。然而,若在理解和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容易陷入两种误区:一是将“过紧日子”简单理解为“少花钱”或“不花钱”,采取“一刀切”的压减方式,忽视实际工作需求与公共服务质量;二是将《条例》精神与其他重要政策目标对立,错误地认为节约开支会削弱干部积极性、减少民生投入或阻碍消费增长。这些片面认识不仅可能导致实际工作中出现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更有悖于《条例》制定的初衷。


过紧日子,并非仅仅强调“减”而忽视“增”的平衡,其核心在于倡导“把钱花在刀刃上”。具体而言,一方面要坚决压缩非必要、非刚性、非急需的支出,杜绝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的行为;另一方面,也要确保必要且合理的工作经费和民生投入,保障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和机关单位的正常运转。《条例》明确禁止转嫁摊派费用,旨在防止一些地方将“紧”的压力不合理地向下转移,避免因过度压缩而影响基层的履职能力和干部职工的合理待遇。若因过度执行导致该办的事不办、该花的钱不花,甚至影响到公共服务质量和群众的获得感,则与“为民造福”的根本宗旨背道而驰。


防止过度解读和执行,关键在于精准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做到张弛有度、有的放矢。首先,要坚持目标导向,深刻认识到过紧日子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而非为“紧”而紧。各项节约措施都应服务于提升政府效能、优化资源配置这个大方向。其次,要强化标准意识,严格依照《条例》规定和财政管理要求,科学界定“必须省”和“必须花”的界限,避免主观随意和层层加码。在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同时,要对重大政策、重点领域和民生刚需给予充分保障。再次,要提升执行智慧,坚持实事求是,区别不同地区、部门、项目的实际情况,分类施策、精细管理,不搞“大水漫灌”式压减,而追求“精准滴灌”式优化。


制度的刚性约束必须与执行的柔性智慧相结合过紧日子既是一种纪律要求,也是一种治理能力考验。它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不仅要有“勒紧腰带”的决心,更要有“精打细算”的智慧。要牢固树立绩效观念,加强资金使用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和事后评价,确保每一笔钱都花出效果、用出效益。同时,要持续强化监督问责,对执行中出现的过度简化、机械操作、转嫁负担等问题及时纠偏,对打着“过紧日子”旗号却不作为、慢作为,影响工作和民生的行为严肃查处。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我们党的政治本色和执政力量之源。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是一场关乎作风、连着政治的深刻实践。唯有坚持准确理解、精准执行,避免任何一种形式的“过度”之险,才能确保节约工作健康可持续推进,真正实现用政府的“紧日子”换取群众的“好日子”,用高效的财政支出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勤俭节约的正能量蔚然成风,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注入持久深厚的动力。(天柱县蓝田镇党建办:粟明月、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