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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职人员正常“兼职”就该正常看待
时间 :   2025-09-12 18:08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杨志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前不久,四川遂宁一名公职人员孙先生下班后兼职送外卖日赚百余元的消息,引发社会热议。此事之所以受到关注,恰因其触碰了公职身份与个人生活、本职工作与额外创收的边界问题。对公职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从事体力劳动等合规兼职,社会理应秉持平常心看待,既无需恶意揣测其动机,也不必刻意拔高其意义,关键在于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阳光透明。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基层公职人员同样肩负养家糊口的责任,体验着普通百姓的生活艰辛。在严格遵守规定、避免利益冲突的前提下,公职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从事送外卖、开网约车等体力劳动,或依靠专业技能进行撰稿、设计等合法副业,经单位报备批准后,不仅有助于缓解其经济压力,也是对个人时间与能力的合理利用。当然,前提是必须恪守底线,不得从事与自身职权相关的任何营利活动,确保副业不影响本职工作效能,严防因疲劳或时间冲突导致履职不力等问题。


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部分公职人员的所谓“兼职”,实则是以“挂证取酬”为代表的新型腐败、隐性腐败。此类“兼职”虽披着“以劳取酬”、“以技取酬”的合法外衣,但难掩“以权取酬”的非法目的,其核心是附着在公职身份上的“权力”,而非证书或技术本身。这种“兼职”行为公然违反廉洁纪律,严重扰乱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成为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的温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党员干部不得违规兼职取酬,对违规“兼职”必须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


要实现公职人员合规兼职的“名正言顺”,必须依靠更完善的制度设计和更有效的监督机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协同发力,制定清晰、可操作的兼职管理细则,明确允许与禁止的边界,规范报备审批程序,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渠道。纪检监察机关可进一步深化与组织、人社、住建、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运用大数据比对公职人员社保、工商、税务等信息,精准发现问题线索,推动违规兼职查处向行业治理深化。唯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兼职行为在阳光下运行,方能既保障公职人员利用专长、增加收入的合理诉求,又有效防范权力滥用和腐败滋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市场秩序。


总之,对公职人员正常“兼职”就该正常看待,合规兼职当支持,违规取酬必严惩,方显制度公平与治理效能。 一方面,我们要看到公职人员的现实生活压力,理解和尊重其在严格约束下的合规兼职行为,支持其“大大方方”地利用业余时间创造价值;另一方面,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一刻不能松懈,对违规“挂证取酬”等假兼职真腐败问题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惩治。时代在变,对公职人员的正常合规兼职,我们不妨报以平常心;对逾越红线的兼职行为,则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社会在规则中前行。(泸县财政局:杨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