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要以身作则,树立榜样。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对下级和群众具有极强的示范效应。因此,领导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例如,中央八项规定明确要求从中央政治局做起,以实际行动彰显坚定信念,带动全社会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要带头学习,提升自身素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党的理论、政策和纪律规定,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通过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系统掌握党的纪律规矩,提高思想境界和党性觉悟。
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要严格执行纪律,强化责任担当。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遵守纪律,还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确保纪律的严格执行。特别是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要带头抵制和斗争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加强对单位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违纪行为。
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要密切联系群众,赢得群众支持。领导干部要始终把群众放在心里,多从群众角度思考问题,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上。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要推动作风建设,形成良好政治生态。领导干部要带头反对“四风”,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自觉”。通过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作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形成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领导干部作为党员干部中的“关键少数”,更要发挥“关键作用”,只有时时、处处、事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好“领头雁”,切实以自身实际行动领好队、带好头,严格执行纪律、密切联系群众和推动作风建设,才能够有效发挥“关键作用”,为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贵州省剑河县南寨镇人民政府 :杨秀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