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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之力为教师卸下“无形枷锁”
时间 :   2025-11-13 18:01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陈文华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直指教师群体长期被填表、迎检、网络投票等非教学事务缠身的痛点。当教书育人的“主业”被稀释为“副业”,教师疲于应付与教学无关的事务,不仅消解了职业尊严感,更直接影响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培养效果。为教师减负,是保障教育核心功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


现实中,教师负担过重的顽疾久治不愈,根源在于一些地方和部门法治意识淡薄,习惯用“行政命令”代替“依法行政”。有教师反映,20多个上级部门都要求工作留痕,大量时间被挤占用于填表格、迎检查,备课和辅导学生的时间被严重压缩。一些部门将学校视为“万能抓手”,把教师当成“编外干事”,随意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任务。这种“运动式减负”依赖发文禁止、临时规范,看似力度不小,却总在“头疼医头”中循环往复,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办学有规律,教育有章法。为教师减负,必须跳出“文件减负”的思维定式,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划定权力边界,让“法无授权不可为”成为刚性约束。


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中坚力量。为一线教师卸下“无形枷锁”,是校正政绩观偏差的关键。教育成效体现在学生全面发展上,而非形式主义的“数字政绩”。当教师不必再为迎检加班到深夜,才能有更多精力钻研教材、关注学生个性化需求;当学校不必再为迎接评比停课准备,才能回归“以教学为中心”的本真,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提升教育质量上。这既是尊重教育规律的必然要求,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更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迫切需要。


法治化减负,关键要落实落细。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明确禁止向教师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事务、检查评比、报表填写等具体事项,划出权力行使的清晰红线。建立非教学事务准入机制,规定所有进校园活动必须经教育行政部门严格审批备案,杜绝部门随意向学校和教师摊派任务。强化督导问责,对违规摊派非教学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公开通报,形成有效震慑。推广数字减负智慧平台,整合各类报表、打卡需求,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共享,避免教师多头填报、重复劳动。这些举措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更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减负成果可持续、不反弹。


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为教师减负,不是一阵风的文件关怀,而是需要以法治之力筑牢制度堤坝。唯有让教师从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主业,才能让教育回归育人本质,培养出更多可堪大用的时代新人。这是我们对教师群体的郑重承诺,更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四川省泸县第六中学: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