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在线政绩观是一面镜子,映照初心使命,折射党性作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对于身处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而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是政治要求,更是履职根基。直接关乎监督执纪问责的质效,关乎人民群众对正风肃纪反腐的切身感受,关乎党执政根基的稳固。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自觉对标对表正确政绩观,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坚持政治属性,破除“单纯办案”思维。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基层监督本质是政治监督。正确的政绩观,首先体现在是否善于从政治高度审视和推进工作。要坚决防止将办案数量、处分人数作为衡量工作的唯一标尺,克服“就案论案、一查了之”的片面倾向。评价政绩,关键看是否通过精准有力的监督,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是否通过严肃执纪,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刚性,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是否通过深化整治,有效制约和监督基层“微权力”,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神经末梢”畅通无阻。要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站稳人民立场,破解“急难愁盼”问题。“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是衡量政绩最真实的尺度。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直面群众,政绩观是否正确,群众感受最直接、最深刻。必须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放在突出位置,将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要看是否推动解决了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有效纠治了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庸懒散拖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否通过监督下沉,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眼前。群众的笑脸,就是最亮眼的政绩单。
笃行务实作风,力戒“形式主义”窠臼”。正确的政绩观,必然崇尚实干、注重实绩。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尤其需要沉下心、俯下身,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警惕为了“显绩”而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追求“过度留痕”、热衷于“材料美化”,却忽视监督质效和问题整改。评价政绩,要看是否深入一线摸清了真实情况,是否精准发现了风险隐患,是否推动完善了制度机制、促进了治理效能提升;要看作风是否严实深细,工作是否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将监督责任压实到最基层,让每一项工作都落地有声,以扎实的工作成效诠释忠诚干净担当。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非一日之功。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需时刻自重自省,将正确的价值追求融入日常、做在经常,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执纪执法成效,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坚强保障。(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纪委监委: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