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如同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二者辩证统一、相辅相成。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刻把握 “两个责任” 的内涵要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将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党委扛牢主体责任:种好全面从严治党 “责任田”。党委主体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 “牛鼻子” 工程,是各级党组织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
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方向之舵。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将全面从严治党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杜绝 “一手硬、一手软” 现象,以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党的领导贯穿治理全过程。压实 “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力。党委 “一把手” 要当好管党治党 “第一责任人”,既挂帅又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要落实 “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又抓党建,推动形成 “党委不松手、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 的责任链条。尤其要聚焦 “一把手” 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通过述责述廉、约谈提醒、责任考核等机制,防止 “责任空转”。聚焦制度执行,夯实治理根基。健全完善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 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将主体责任细化为清单化、项目化的具体任务。比如,建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书记、班子成员的责任事项和时限要求,以 “台账式管理”“项目化推进” 确保责任落地。同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对执行不力、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严肃问责,避免制度成为 “稻草人”。
纪委担实监督责任,当好政治生态 “护林员”。纪委监督责任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主体责任落实的 “助推器” 和 “防护网”。聚焦 “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紧扣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紧盯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坚决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尤其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廉政档案、政治生态分析等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止 “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正风反腐。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挖细查 “四风” 隐形变异问题,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露头就打。聚焦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同时,精准运用 “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通过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防微杜渐,做到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
创新监督机制,提升治理效能。整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力量,构建 “四位一体” 监督体系,消除监督盲区。比如,通过派驻纪检监察组 “嵌入式” 监督、巡察 “回头看” 等方式,形成监督合力。同时,注重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将监督效能转化为治理效能。
协同推进 “两个责任”,构建管党治党 “共同体”。
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既各有侧重又协同发力,必须在互动中形成合力、在联动中提升质效。健全协同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建立党委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纪委向党委报告监督情况的常态化机制,实现信息共享、问题共商。比如,党委在部署重大任务时,要听取纪委关于廉政风险的意见;纪委在开展专项监督时,要主动争取党委支持,形成 “党委主导、纪委主推、部门协同” 的工作格局。强化责任追究,倒逼担当作为。对落实 “两个责任” 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通过通报曝光、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释放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的强烈信号。同时,严格区分违纪违法与工作失误、无意过失与故意违纪,精准运用 “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在守责担责中干事创业。厚植为民情怀,践行初心使命。无论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还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都要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落脚点。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眼前,以管党治党实效赢得民心、汇聚民力。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唯有将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一体推进,才能真正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确保党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贵州省从江县斗里镇人民政府:杨智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