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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紧日子”与“保应有待遇”需双向发力
时间 :   2025-10-22 16:58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杨勇涛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过紧日子”是党和政府应对发展挑战、践行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重要举措,其核心要义是把有限资源用在发展关键处、民生急需上,绝非以牺牲干部合理待遇为代价的“一刀切”。当前,个别地方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时,出现了过度削减干部应得报酬、挤压合理福利空间的偏差,不仅违背政策初衷,更可能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亟需在“紧约束”与“强激励”之间找到平衡点,让“过紧日子”与“保应有待遇”同向而行、相互促进。


干部的应得报酬,是对其履职尽责的合理回报,也是保障干部安心干事的基本支撑。从规范的工资津贴到法定的社保福利,从符合规定的培训经费到必要的办公保障,这些待遇并非“可有可无的开支”,而是维持干部队伍稳定、激发工作热情的“基础盘”。现实中,有的地方为追求“节约数字”,随意降低干部法定福利标准,甚至拖延发放绩效奖金;有的将必要的培训经费、调研经费一并砍削,导致干部“想干事却缺条件”。此类做法看似“省了钱”,实则背离了“过紧日子”的本质——“紧”的是无效开支、铺张浪费,而非干部的合理权益、干事保障。


“过紧日子”与“保应有待遇”,本质上是“节流”与“激励”的辩证统一,二者并非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一方面,“过紧日子”为“保应有待遇”提供了方向指引。通过压缩非必要支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才能把省下来的资金更多投向干部待遇保障的“刚需领域”,让待遇保障更精准、更可持续。例如,有的地方通过清理低效项目、削减超标办公用房,将节省的财政资金用于补齐干部社保短板、提高基层干部补贴,既落实了“过紧日子”要求,又强化了激励效应。另一方面,“保应有待遇”是“过紧日子”落地的重要保障。当干部的合理权益得到维护,干事有劲头、生活无顾虑,才能更主动地投身于“过紧日子”的实践中,积极探索降本增效、优化资源的路径,形成“越节约越高效、越保障越担当”的良性循环。


要实现“过紧日子”与“保应有待遇”的有机统一,关键在于构建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让“紧”有边界、“保”有依据。首先,需明确“过紧日子”的“负面清单”与“保障清单”。通过制度划定“不可削减”的待遇红线,如干部法定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刚性支出,严禁以“过紧日子”为由随意触碰;同时明确“必须压缩”的开支领域,如超标公务接待、重复建设项目、低效办公经费等,让节约有章可循。其次,要优化财政资源分配机制。建立“待遇保障优先”的预算编制原则,在财政预算中优先保障干部应得报酬,确保资金足额到位、按时发放;同时通过预算绩效管理,对压缩的非必要支出进行“定向转移”,重点向基层干部、艰苦岗位干部倾斜,体现“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有差别”。


此外,还需强化监督问责,防止“保待遇”异化为“乱开支”,也杜绝“过紧日子”沦为“懒政借口”。一方面,要加强对干部待遇保障的监督,确保各项待遇发放符合政策规定,不搞“隐性福利”“超标补贴”,守住廉洁底线;另一方面,要对“以过紧日子为由克扣干部待遇”的行为严肃问责,及时纠正“一刀切”“乱砍削”等错误做法,让干部感受到政策的温度与制度的刚性。


“过紧日子”考验的是精打细算的智慧,“保应有待遇”彰显的是对干部的关怀。唯有既守住“勤俭节约”的底线,又筑牢“待遇保障”的防线,才能让干部在“紧日子”中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以更饱满的担当、更务实的作风投身工作,真正把“过紧日子”过成“好日子”,既让财政资金用出效益,也让干部干事有奔头,最终实现发展质量与干部积极性的双向提升。(从江县庆云镇人民政府:杨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