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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减负新规,激发基层治理新效能
时间 :   2025-09-16 19:30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吕青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这是党中央立足新时代新征程使命任务,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为基层减负制定的制度规范,意义深远。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是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长期以来,在基层治理的脉络中,形式主义如藤蔓缠绕,束缚着干部服务群众的手脚。近年来,随着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基层减负取得显著成效,但基层形式主义的整治仍存在深层次矛盾。《若干规定》的出台如一场及时雨,为整治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提供了精准量化、直击痛点的行动指南。例如,切实精简文件、严格精简会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规范借调干部、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规范明晰基层权责、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等七个方面。这些规定切中基层负担的病灶,让减负从抽象概念变为可衡量、可考核的刚性标准。


《若干规定》的深层价值,不仅在于破解当前困局,更在于重构基层治理的底层逻辑。它直击“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恶性循环,推动基层工作从“痕迹导向”向“实绩导向”的历史性转变。例如,严控督查检查考核总量,禁止按月度、季度搞排名通报,不得将拍照留痕、学习笔记作为评价标准;建立职责清单与准入制度,清理“牌子满墙”的挂牌工程,严禁以属地管理转嫁责任,让基层回归服务本位。这种系统性治理思维,使基层减负向提质赋能跃升,为治理现代化注入制度性动力。


从战略高度而言,这一规定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若干规定》正是对全会精神的具体践行,体现了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加强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它有利于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积极性,让基层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凝聚强大动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让《若干规定》真正落地生根,还需多方发力。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规定,自觉抵制形式主义,以上率下形成良好示范效应;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对违反规定、加重基层负担的行为严肃问责,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鼓励基层干部积极反馈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及时调整完善政策,让规定更贴合基层实际。此外,还应强化思想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形式主义的危害,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价值观,从思想根源上杜绝形式主义滋生。(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司法局:吕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