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清风网主页 > 焦点视觉 >
焦点视觉
把权力晒在阳光下
时间 :   2025-08-25 13:19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姜福明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在基层调研时,常听到老乡念叨:“好官就像自家屋檐下的灯,光都照在院子里,不往屋里挪。”这话朴素却戳中要害——权力姓公不姓私,党员干部手中的权,本就该是照亮群众生活的“公烛”,而非谋取私利的“私灯”。“官无私权乃是正” 这七个字,道破了为官的根本准则。


权力从何来,决定了该往哪用。翻开史册,古有“一钱太守”刘宠离任时仅取百姓所赠一钱以表心意,今有“草鞋书记” 杨善洲退休后扎根荒山22年,为群众留下万亩林海。他们的共同点,是始终清醒:权力是百姓托举的“扁担”,挑的只能是民生冷暖,绝不能捆上自家的“柴米油盐”。反观那些栽了跟头的干部,多是把“公权”当“私产”,把岗位当“摇钱树”,最终在“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歪念中栽了大跟头。某县住建局原局长利用工程审批权为亲属谋利,落马后忏悔:“把公章当成了传家宝,忘了它本该为百姓盖章办事。”


“无私权”不是不作为,而是要守住“公”与“私”的楚河汉界。有的干部把“无私”曲解为“无作为”,认为少干事就不会错,实则是另一种失职。真正的“正”,是在其位谋其政时公私分明。就像老县委书记谷文昌,家人想沾光找份工作被他严拒,却为全县百姓“上战秃头山,下战飞沙滩”,带领群众种活十万棵木麻黄。他用行动证明:公权为民时敢闯敢干,面对私情时寸步不让,才是共产党人的担当。


党员干部如何做到 “官无私权”?首先要在心里装把 “尺子”,遇事先问“为了谁”。审批项目时想想是否符合群众利益,提拔干部时看看是否出于公心,处理矛盾时掂掂是否一碗水端平。这把尺子,就是党章党规,是民心所向。其次要给权力“上把锁”,习惯在监督下用权。某乡镇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公示栏”,大到扶贫款发放,小到办公用品采购,一笔一笔晒在阳光下,群众说:“干部的手干净了,我们的心也亮堂了。” 最后要常敲“警钟”,从身边案例中汲取教训。看到别人因私废公栽了跟头,不妨多问自己:如果换成我,能守住底线吗?   


权力是块试金石,能试出党性纯度,也能照出人格底色。当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能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群众的获得感就会更实,党的根基就会更牢。这,正是“官无私权乃正” 的深层意义,不为一己之私,只为万家灯火。(中共李沧区委组织部:姜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