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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封存不是纵容,法治温度需兼顾公平
时间 :   2025-12-08 16:10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王文超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 的规定,因涵盖卖淫嫖娼、吸毒等行为的治安处罚记录,引发社会广泛热议。短视频账号 “南通文旅” 一句 “哪位少爷吸了?” 的调侃,更折射出公众对特权规避处罚、制度被滥用的深层担忧。这场争议的核心,本质是法治的惩戒功能与人文关怀如何平衡的命题。


厘清制度边界是理性讨论的前提。此次新规明确,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并非 “删除”,而是 “限制公开与常规查询”,记录仍完整留存于公安系统,国家机关办案或有关单位依国家规定可依法查询。这意味着,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虽无需终身背负公开 “污点”,但仍需承担拘留、罚款等治安处罚,且在报考公职、从事幼师、网约车司机等关键岗位时,相关单位可依法核查记录,职业准入的监管防线并未松动。


公众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卖淫嫖娼、吸毒等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社会危害性较大,尤其吸毒行为更是国家长期严厉打击的对象。担心记录封存会削弱法律震慑力、变相纵容违法,或是成为某些特权阶层 “洗白” 劣迹的工具,这种警惕性值得重视。但将记录封存等同于 “纵容违法”,实则是对制度的误解。


法治的精髓在于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轻微违法者而言,终身公开的违法记录如同无形枷锁,使其在就业、升学、生活中遭遇过度歧视,反而可能激化社会矛盾。封存记录并非否定惩戒,而是在法定处罚执行完毕后,给予当事人重建人生的机会,这既符合宪法对公民人格尊严和劳动权的保障,也体现了惩罚与回归的比例原则。


回应公众关切,关键在于筑牢制度执行的 “防火墙”。要明确查询权限的审批流程,严防违规查询、泄露信息;对借记录封存隐瞒违法事实骗取就业、资质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机制仍需严格执行,定期回访检测不能松懈。唯有让制度在透明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才能消除 “特权豁免” 的疑虑。


“哪位少爷吸了?” 的调侃,本质是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法治既要守护公众安全,也要给予迷途者回头的机会;既要保持惩戒的力度,也要彰显人文的温度。治安违法记录封存制度,正是在惩戒与挽救之间寻求平衡的尝试。当制度边界清晰、执行公正,既能让轻微违法者卸下 “终身标签” 重获新生,也能守住公共安全的底线,这才是现代法治应有的模样。在新规即将施行之际,唯有以公开透明的执行机制消解疑虑,才能让法治的温度与力度相得益彰。(庆云镇人民政府:王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