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部分党员干部的手机,工作群消息被短视频推送淹没,休息时间成了“刷剧追综”的狂欢场;有的干部参加培训时心不在焉,偷偷用手机浏览娱乐八卦,将严肃的学习场合变成“娱乐现场”;更有甚者,沉迷于酒局、牌局等低俗娱乐,把“享乐”当追求,把“清闲”当目标……当“娱乐至上”的风气渗透到党员干部队伍中,不仅会消磨干事斗志,更会侵蚀初心使命,损害群众对党的信任,“娱乐至死”的危害远比普通群众沉迷娱乐更为严峻,亟需党员干部时刻警醒、筑牢防线。
党员干部沉迷娱乐,首当其冲的是消解履职能力与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娱乐至死”的心态会让干部陷入“精神懈怠”的泥潭。某乡镇干部曾坦言,自己每天下班后必刷短视频到深夜,次日上班精神恍惚,面对群众反映的“农田灌溉难题”“低保申领疑问”,要么敷衍应对,要么拖延处理,“脑子像被娱乐填满了,根本没心思琢磨工作”。这种状态下,干部失去了对工作的专注度,丢掉了对群众的责任心,本该用来走访调研、破解难题的时间,被无意义的娱乐消耗;本该用来学习政策、提升能力的精力,被碎片化的快感占据,最终导致“在岗不履职、在位不尽责”,让党的方针政策在基层落实中“打折扣”,让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悬在空中”。
更严重的是,党员干部过度沉迷娱乐,极易滋生腐败风险,损害党的公信力。部分干部将“娱乐”异化为“寻租工具”,把“酒局”当“人脉场”,把“牌局”当“利益局”,在推杯换盏、吃喝玩乐中模糊纪法边界。近年来查处的案例中,不乏干部因沉迷高档娱乐消费,为满足虚荣心挪用公款、收受贿赂——某县住建局干部沉迷高尔夫球等奢侈娱乐,为填补高额消费缺口,违规为房地产企业办理审批手续,收受好处费数百万元,最终身陷囹圄。这类行为不仅践踏了党纪国法,更让群众看到“干部沉迷娱乐、漠视纪律”的乱象,逐渐失去对党的信任。当党员干部把“娱乐”凌驾于“责任”之上,把“享乐”置于“使命”之前,党的形象会被玷污,党群干群关系会被割裂,长期来看,将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有人或许会说,“党员干部也有休闲权利,偶尔娱乐放松无可厚非”。确实,合理的娱乐是缓解工作压力的方式,但“放松”绝不能变成“放纵”,“休闲”更不能异化为“沉迷”。党员干部的身份决定了其言行不仅代表个人,更关乎党的形象与事业发展,娱乐必须有“度”、有“界”——这个“度”,是不影响工作履职、不违背纪律要求;这个“界”,是不触碰法律红线、不背离初心使命。正如老一辈革命家在艰苦环境中仍坚持“挤时间学习、扑下身干事”,新时代党员干部更应明白,娱乐是“生活的调剂”,而非“工作的阻碍”,更不能成为“堕落的温床”。
谨防党员干部“娱乐至死”,需从思想、制度、监督三方面发力。思想上要“筑魂”,通过主题教育、廉政党课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认清“娱乐过度”的危害,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把精力聚焦到干事创业上,把时间投入到为民办实事中;制度上要“立规”,明确党员干部娱乐行为的“负面清单”,对“上班时间刷娱乐视频”“违规参与高档娱乐消费”等行为划定纪律红线,同时建立工作效能考核机制,倒逼干部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监督上要“亮剑”,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对发现的干部沉迷娱乐、失职渎职问题及时查处,形成“不敢娱乐懈怠、不能娱乐失度”的震慑,让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守住“娱乐防线”。
党员干部肩上扛着人民的期待、党的重托,容不得半点“娱乐麻痹”。在这个娱乐盛行的时代,唯有始终保持对“娱乐至死”的警惕,守住初心、扛牢责任,才能在岗位上发光发热,以实干担当赢得群众信任,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注入源源不断的力量。(贵州省从江县下江镇人民政府:龙珍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