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简称《意见》),对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做出规定。该《意见》与2015年5月中组部、中农办、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提出的历史背景、 派驻干部的要求、派驻干部的范围、派驻职责任务、选派程序和管理、任期、组织关系和保障待遇等。起点高、要求高,意味着肩上的责任更重。第一书记如何与村两委配合?这似乎既是老问题,也是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面临的真实问题。第一书记下村后,如何调动村两委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如何做到帮办不代替、到位不越位,这些都在考验着我们的第一书记。作为一名“空降兵”“外来户”,第一书记能不能和村两委和谐共处,共同推进农村工作,直接关系到中央、省、州、县的决策部署能否落到实处。
过去的脱贫攻坚战中,在第一书记和村两委的密切配合下,取得了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但第一书记和村两委还缺锦上添花的默契,笔者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在与村级工作交流中,或多或少听到点风声,两者在实际工作配合中并不容易,问题主要有几点:一是工作目标上第一书记和村两委焦点不齐,脚步不一致。有的第一书记倾向于完成上级交办的驻村事务,对村里产业发展不管不顾、不抓不问,而有的村两委只注重产业,其他事务不管不问,这容易形成两极分化,单打独干,工作无交叉、无交流。二是第一书记带来的“处方”在习惯用“土方”的村两委上行不通,不接地气,出现水土不服的症状。有的第一书记习惯了单位的管理模式,到村里,什么都想按规矩、按程序来,但村里是一个人情味十足的大环境,村委不想一刀切,想平均分配,这就引起两者的分歧,产生矛盾。三是第一书记局限于搞文字工作,缺少与群众和村两委打交道,交流过程中缺少方式方法。有的第一书记整天忙于搞文字材料,特别是村干年轻化比较少、电脑使用率不高的村,填报和写材料几乎都在等第一书记,第一书记活生生的成为村里的文书,到群众家少了,在群众中就没有了存在感。四是文化、能力水平的差距,弱化了两者之间的认同感以及在群众心中的公信力。有的第一书记能力较强,反衬出村干部的无能,那么,第一书记给村民带来越多的好处,就越有可能降低村民对村干部的认同,弱化村干部的权威。这种甩开村“两委”的单打独斗,会让一些村干部采取消极应付的方式。要么在第一书记开展工作时“冷眼旁观”,要么跟第一书记“貌合神离”,甚至还会给第一书记“使绊子”,导致工作开展不下去。
在乡村振兴持久战中,第一书记和村两委如何实现天衣无缝的配合,还能有锦上添花的默契,是两者要直接面对的问题。
总结起来,就是《意见》提到的:遇事共商、问题共解、责任共担。
一是发挥引领作用,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村两委干部因文化、阅历等差异,能力参差不齐,当然也有部分村干工作缺少积极性和主动性,所以,要求第一书记要对症下药,合理分工,人尽其才,各尽所能,并明确职责,优化管理制度,健全村组织体系,避免出现个人包办,或者没人干事,个个事不关己,当旁观者或是指挥员。第一书记在这里面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一定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遇到问题要与村两委共商共解决,做到小事不出户,大事不出村。
二是转变思想,调整自己的定位。第一书记要认清自己的定位,驻村工作中主要是发挥引领作用,帮助提升村干部的自理能力,不能单纯代替村干部做工作,如果工作上意见不一致,也不能强行要求村干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要多沟通、多交流。与驻村工作队员一起深入到群众家去,走到田间地头,了解群众的所需所盼,积极与所派单位领导汇报,争取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支持。总的来说,只有与村两委形成合力,才能更好聚民心,促发展。
三是发动群众,提升全民参与度。脱贫攻坚结束,群众“等靠要”的思想也得到了很大转变,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动员群众参与到产业发展、村级治理、传统文化传播上来。
乡村振兴战已开始,箭在弦上,行在路上,刻不容缓,第一书记和村两委要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使命感、紧迫感,奋力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榕江县两汪乡人民政府 : 姜海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