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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三资”激活强村富民“一池春水
时间 :   2026-09-20 17:26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周露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农村集体“家底子”,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农民增收必须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当前,多地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专项行动,要以清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突破,以核清源,以活增效,以规行远,让制度笼子越扎越紧、让集体家底越盘越厚、让农民群众越来越满意——这才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最终落脚点。


清查整治治“未病”,重在刮骨疗毒、去疴除弊。家底清,则路径明,底盘稳,则活力足。家底不清,就犹如“盲人摸象”。要以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通过查档案、核源头、查现场、核边界、察民情、核线索,以及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以账对账、账实相佐等方式,把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情况核查清楚,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要把专项行动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规,通过乡镇集中研判、部门集中审查,逐条梳理问题,列出工作清单。要坚持查核并进、边核边改,对发现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紧盯整改,限期销号,推动“三资”管理从“集中整治”向“常态监管”转变。


盘活资产开“良方”,点在分类施策、激活价值。清查整治不是把资产“锁进柜子”,而是让资产“走向市场”。家底清了,还要“慧眼识珠”,评估其潜在价值。要以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科学分类界定经营性、公益性、资源性资产,厘清功能定位,分类明确目标。针对经营性资产,要聚焦市场化运营和实现集体资产做强做大,把清理出来的“三资”与产业项目精准对接,探索公开竞价流转、经营性财产参股等多样化村企合作途径,构建“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机制,推动实现“静态资产”到“动态增值”的质变。针对公益性资产,要保障公共服务功能可持续发挥,严禁随意变卖、抵押、挤占挪用公益性资产,不得违规转为经营性资产。针对资源性资产,要在政策框架下有序流转和发包,探索“林+菌”“林+药”等可持续发展经营方式,切实把资源优势转化为集体经济收入。


建制立规固“根本”,面上长效常治、行稳致远。制度不牢,地动山摇。唯有以“制”促“治”,以“规”保“行”,方能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从“短治”向“长治”转变。要把党组织领导贯穿议事决策全过程,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健全完善权责明晰的组织和责任体系,压实乡镇监督主体责任,落实“村账镇管”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要督促村级完善“三资”管理、“小微权力”运行机制,规范“三资”登记、管护、处置、公示流程,通过“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形成闭环管理链条。要健全完善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制度,规范收益计提、使用、分红全流程管理,建立收益分配“负面清单”,划清分配刚性边界,筑牢集体资金安全防线。(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委组织部: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