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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督导工作“督而不导”
时间 :   2026-01-12 17:22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舒鹏齐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自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屡屡因“形式主义督导”问题引发舆论关注:督导组大张旗鼓地来,蜻蜓点水式地点出问题不足,最终只留下一纸所谓的整改通知便匆匆离去。这种“只督不导”的现象并非个例,同时折射出当前督导工作中存在的普遍困境。


实际上,“督导”两个字内涵丰富,《说文解字》释“督”为“察视”,释“导”为“引也”,《汉书·循吏传》中也有“宣明教化,督导有方”的记载,古人早已认识到督与导相辅相成的关系。如何让新时代的督导工作回归其本义,真正成为推动基层治理的利器?答案或许就隐藏在“督导”二字的结构之中。


“督”字为要,在于察实情、摸实况。督是督导工作的基础环节,其核心价值在于发现问题。有效的“督”,不是走过场式的检查,而是深入基层、贴近实际的过程性监督。《论语》有云,观察一个人要“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这句话同样适用于“督”,真正的“督”应建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它是一个由浅及深、由表及里看清事物本质的深刻过程。在基层治理实践中,“督”的缺失或形式化,往往导致政策悬空、执行走样。因此,督导工作必须要做好“督”的文章,要做到督之有度,既要保持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细致理解问题背后的客观条件与历史成因,又要避免过度干预基层自主性,这样才能切实发挥好“督”的作用。


“导”字为本,在于明方向、赋能力。如果说“督”是诊断,那么“导”就是治疗。督导工作不能单纯满足于“查病症”,更要善于“开药方”。《礼记·学记》里有这么一句话:“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这恰恰是“导”的精髓所在:引导而非强制,激励而非压抑,启发而非替代。当前督导工作中,“导”的缺位尤为明显,一些上级部门带着“裁判”心态,只挑毛病不教方法,使基层陷入“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困境。真正的“导”要做到导之有方,在传递政策精神、指出问题不足的同时,也要提供操作路径、给予资源支持,督导者应成为基层工作的“引路人”和“同行者”,在共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督导”合一,在于求实效、促发展。督与导并非割裂的两个环节,而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周礼》记载古代“司徒”之职,既有“监督纠察”之责,又有“教化引导”之任,体现了督导结合的传统智慧。做好新时代督导工作,更应实现“督”与“导”的辩证统一。监督不是为了彰显权威,而是为了促进落实,指导也不是越俎代庖,而是赋能于人。两者结合,方能形成“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指导解决-跟踪反馈”的完整闭环。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今天,我们需要的不是“钦差大臣”式的检查,而是“良师益友”式的指导,只有这样,“督导”二字才能承载起连接上下、贯通政策的桥梁使命,在新时代焕发其应有的制度生命力。(山东省昌邑市委组织部:舒鹏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