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热播的电视剧《以法之名》犹如一面多棱镜,既映照出司法案件的是非曲直,更折射出基层治理中法治原则与现实考量的深刻辩证。当剧情照进现实,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青年干部既要做法律的坚定捍卫者,又要做群众的贴心服务者,在法治信仰、为民情怀与实践能力的辩证统一中,让良法善治的根系深扎基层土壤。
以法正心,筑牢信仰之基,让法治成为精神坐标。法治信仰是干部安身立命的根本。当前,基层治理面临诸多挑战,无论是征地拆迁中的利益博弈,还是行政执法中的情理纠葛,都考验着干部的法治定力。个别干部在权力面前失守原则、在人情面前突破底线,根源就在于法治信仰的坍塌。反之,心中有法,方能行稳致远。青年干部应把法律作为必修课,让依法办事成为内化于心的行为自觉。这不仅意味着熟悉法律条文,更要求树立“法律至上”的思维模式,当好“法律明白人”。在执法过程中,不搞变通、不徇私情,以法律为唯一标尺,才能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情润法,涵养为民情怀,让法治传递温度。“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法治的终极目标不是机械适用条文,而是守护人民福祉。真正的法治,应当是带着温度的,既要严格执法,也要考虑民生实际;既要维护秩序,也要尊重常情常理。青年干部既是法律的执行者,也应是群众的贴心人。例如,在处理邻里纠纷时,既要依法厘清权责,又要用乡音俗语讲透法理,以共情化解心结;在落实政策时,既要严堵漏洞,也要为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让刚性制度蕴含柔性关怀。青年干部要善于运用“枫桥经验”的精髓,山东某镇2024年以来建立“调解普法一体化”工作机制,有效减少矛盾的发生。这正是法理情融合的生动实践。这种法中有情、情不逾法的智慧,恰是法治深入人心的关键。
以案为鉴,锤炼实践能力,让法治落地生根。“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法治能力不是书本里的学问,而是在实践中淬炼而成。青年干部既不能做法盲,凭经验蛮干;也不能做机械的操作者,生搬硬套条文。面对基层错综复杂的矛盾,如何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灵活施策,考验的是干部的法治智慧。云南法官鲍卫忠扎根边疆24年,用耐心“磨案子”,用双脚“跑案子”,他用生命诠释了“奉法者强”的真谛。青年干部应当主动到矛盾集中的练兵场去,在立法调研中,多蹲点田间地头,让民意成为法规修订的源头活水;在普法宣传中,少些照本宣科,多些案例解读、情景模拟,使法律从文本走进生活。唯有在实干中摸爬滚打,才能让法治能力真正成为攻坚克难的硬本领。(庆云县庆云镇党建办公室:张亚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