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凤庆县政协以“凤政协办发(2023)3号”文件发出“政协凤庆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协凤庆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督办方案》的通知”,抓实主席班子成员领衔督办和各专委会对口督办提案制度,并将方案同时印发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和县政协机关各专门委员会,将64件提案的督办任务分解到相关领导和各专委会。
为督促各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切实做好提案办理特别是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县政协专题召开第12次主席会议就督办形式、督办内容等作了认真研究,对督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各承办单位要正确看待政协提案,科学处理提案办理与本职工作的关系,把两者紧密结合起来,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提案落到实处,以提案办理的高质量促进部门工作的高水平。要认真听取委员意见反馈,切实了解提案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办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讲求工作效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办理和答复。
二是县政协各专委会要主动加强与县委办、政府办、承办及协办单位沟通联系,在协商督办和“办得好”上狠下功夫,及时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办理进度,提高办理实效,确保提案督办工作在2023年9月底前完成。
三是县政协提案委要不断完善跟踪督办机制,强化实效意识,促进重点提案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确保提案办理取得实效。(凤庆政协:李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