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大文乡坝峨村的胡某与翁某某的因茶地界线相连、界线不明晰引发纠纷,经司法所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023年04月,胡某与翁某某又因该相邻茶地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胡某用柴块击打翁某某左后脑部导致翁某某左耳及耳后脑部受伤晕倒,胡某受到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社会矛盾调处工作的重点在基层。为防止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大文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大文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联调小组,誓师必将胡某与翁某某的相邻关系纠纷源头化解。
胡某拘留结束后,联调小组通过现场勘察、走访群众、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大量取证后,针对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点梳理了调解方案。调解中,联调小组从法、理、情入手,根据双方共同认可的范围,拉出双方满意的“界地确认线”,胡某与翁某某承诺不再因此事起争端,真正做到了握手言和、事心双结。
人民法庭始终处在司法服务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的最前沿,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中,大文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主动融入大文乡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体系,积极创新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机制,打造“一庭两所+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联动联调解纷模式,实现矛盾纠纷化解“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一揽子”解决,为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书写着朴实无华的司法为民篇章。(双江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