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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沉迷网游充值三万元!民警帮忙追回血汗钱
时间 :   2021-06-16 14:00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周满荣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清风网讯(阿克苏边境管理支队:王举南 单文兵)今年5月中旬的一天,新疆乌什县英阿瓦提乡英买里村村民冉某到银行准备取出存款购买农资,在取款的时候发现卡里钱不见了,一查账单发现卡里的存款全充值到了同一款游戏中。当天晚上在冉某的追问下,14岁的儿子小塞(化名)承认将钱都拿去购买网络游戏装备了。
第二天一早,冉某带着小塞来到了新疆阿克苏边境管理支队英阿瓦提边境派出所寻求民警的帮助。经民警询问,小塞从今年1月份开始就迷上了网络游戏“王者荣耀”,为了让自己的游戏角色更为强大,他偷拿母亲的手机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购买游戏虚拟道具,最高的一天充值7000多元,4个多月时间内,充值次数超过300次。每次充值后,小塞都第一时间删除手机上的交易提醒短信,直到银行卡显示余额不足,他都没敢向母亲坦白。冉某独自一人抚养孩子,家庭的经济来源仅靠她打零工和种地,这次被儿子用于充值网游的三万元钱是她家庭的全部存款。
接到求助后,民警姜茂森立即收集了小塞玩网络游戏的充值记录、身份证号、转账记录和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和截图,联系了游戏客服。在随后的二十多天里,民警耐心的与游戏客服进行反复沟通协商,最终在民警的帮助下游戏公司退还了小塞玩游戏充值的费用21350元。
 
民警提醒:家长如果遇到未成年人大额充值游戏,怎么应对呢?
 
《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