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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生态环境局开展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并进行测试
时间 :   2021-05-31 10:55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周满荣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清风网讯(拜城县生态环境局:哈丽旦·艾来克)根据关于学习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通知的精神,我局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学习,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学习与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结合起来,组织谈体会,谈认识活动,并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的知晓率,开展一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知识测试活动,本次测试共有10名干部参加。
 
通过开展此次学习宣传和测试活动,增强干部职工民族团结进步意识,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进一步检验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知识的掌握情况,增强了民族团结意识。
图片1:拜城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张红军正在讲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
图片2:拜城县生态环境局干部正在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知识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