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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乡:查处1起疫防期间偷渡行为
时间 :   2020-02-04 12:28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editor 一审:周满荣   二审:宁基   三审:周秋连
清风网讯(新华乡  杨国良  字光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新华乡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严查渡口、路口,严排风险隐患,严打违法犯罪。
 
2020年2月1日晚21时多,沙帽村临时党支部库岸巡查巡护队在沙帽村太子庙附近巡逻时,发现凤云村王某某、马某某祖孙二人趁夜从南涧方向乘船偷渡入境,巡护队进行了截堵,当场截获4人,其中偷渡2人(王某某、马某某祖孙二人),前来接返2人(系王某某儿子马某某、儿媳罗某某),偷渡船只逃离。
 
事发后,新华乡人民政府、县交运局、新华派出所迅速查办。
 
经查,家住新华乡凤云村瓦窑组王某某、马某某祖孙二人于2020年1月25日到南涧县碧溪乡中华村委会孔雀村杨某某家探亲,2020年2月1日晚21时左右,杨某某趁夜驾船将其二人渡回,后逃离。经公安机关电话催促,杨某某于2月2日晚18时30许到新华乡派出所投案并接受质询,对上述偷渡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杨某某因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私自利用自制铁皮船将王某某、马某某偷渡至凤庆县新华乡沙帽村太子庙附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凤庆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作出对其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某,马某某、罗某某夫妇受到凤庆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罚款200元、批评教育等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处罚,同行马某某系学龄前儿童,免于行政处罚。
 
杨某某所驾驶船舶为“三无”船舶,凤庆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已将该船舶移交至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暂扣,凤庆县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处)将于近日对该船舶进行公开拆解销毁。
 
下步工作中,新华乡将继续加强工作力量,全力落实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流动”工作,扎实做好所有渡口、码头、临时停靠点、路口防控工作,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