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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黔东南州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规定有新变化
时间 :   2025-04-01 17:03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吴方禹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近日,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的通知》,《通知》规定,对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规定进行了重要调整,新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提取流程,确保公积金使用合理合规。具体变化如下:


一、不办贷款仅提取公积金:职工购买二手房不办理贷款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至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2个月后一年内提出提取申请。  


二、公积金又提又贷:职工购买二手房办理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的,应自取得不动产权证起12个月内提出提取申请。


三、商贷提取付首付:职工购买二手房办理商业住房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首付款的,应自获得商业住房贷款起12个月内提出提取申请。


该规定自2025年3月13日起施行。请大家仔细对照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如有疑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或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贵州省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江县管理部:吴方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