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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曲婉婷国内平台“复出”试水,违法背景下的“偶像崇拜”应被警惕
时间 :   2026-02-24 16:00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苗凤军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歌手曲婉婷于2026年2月下旬在国内某社交平台开通账号并通过身份认证,短时间内粉丝数量突破万人大关。账号开通后,她迅速发布了一条改编歌曲的弹唱视频及拜年内容,同时开启了“仅作者评论”功能,并上线商品橱窗等变现入口。这一系列操作被外界普遍解读为其意图“复出”或“试水”国内市场的信号,随即引发舆论广泛质疑。

      

曲婉婷的母亲张明杰曾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14年9月,张明杰因涉嫌贪污、受贿与滥用职权罪被羁押。经审理查明,其受贿、滥用职权行为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2.3亿余元。2021年11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明杰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案件调查还显示,有大量涉案资产被转移至境外。

      

然而,作为案件关键涉案人员的直系亲属,曲婉婷长期旅居海外,其生活资金来源备受公众质疑与诟病。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面对母亲利用职权侵吞公共资产、导致众多职工家庭陷入困境的严重罪行,曲婉婷不仅未曾公开表达对受害群众的歉意,或展现出配合返还涉案资产的意愿,反而时常在社交媒体上以“孝女”形象示人,其言行之间的巨大反差,深刻暴露了其对法律、对受害民众基本情感的漠视。

      

此次曲婉婷高调回归国内社交平台,短时间内吸引上万关注,这一现象本身值得我们深刻反思: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会成为她的粉丝?又是什么样的心态,驱使人们在明知其家庭背负严重违法违纪背景、其本人言行屡遭质疑的情况下,依然选择追捧?

      

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文艺工作者作为公众人物,其言行举止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理应承担与之相匹配的社会责任,恪守道德与法律的底线。一个家庭的财富若建立在侵害公共利益、吞噬民生血肉的基础之上,其成员便不应也不能坦然享受由此带来的光环与利益,更不配成为青少年效仿或崇拜的对象。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容忍,甚至是对其关联人物的盲目追捧,实质上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伤害,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背离。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更不应成为问题人物“洗白”变现的舞台。相关网络平台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入驻账号的背景审核与内容监管,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对任何试图挑战公序良俗、为违法犯罪行为“洗地”或试图不当牟利的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群体,更应擦亮双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偶像观。真正的偶像,应当是以高尚品德引领风尚、以卓越才华贡献社会、以守法诚信立足时代的楷模,而非那些身负道德污点、与违法犯罪行为存在不清不楚关联的人物。

      

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应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坚决抵制任何为违法犯罪行为张目或试图从中不当牟利的言行。崇尚法治、尊重苦难、明辨是非,应当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的自觉选择。唯有如此,才能让网络空间充满正能量,让真正的真善美得以弘扬。(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苗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