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遵义市红花岗区纪委监委10月20日消息,红花岗区原工业经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宋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该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5年10月21日新黄河)。
这已是宋山第三次被纪委监委通报,其屡教不改的违纪违法行径,不仅暴露了个人思想滑坡的严重问题,更折射出当地监督执纪工作中存在的疏漏,值得深刻反思。
从违纪细节来看,宋山的“小贪小腐”已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他长期利用职务之便揩公家“油水”,不仅公车私用成习,更将公务加油卡变成私车“补给站”。甚至把个人电话费混入南部新城指挥部财务报销,把公权力异化为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这些看似“小事”的行为,恰恰是其纪律意识淡漠、规矩底线失守的直接体现,连日常小节都不愿约束,把法律法规踩在脚下,屡次违纪被查也就绝非意外。更令人费解的是,宋山始终缺乏自我反省,思想防线一退再退,最终沦为“糊涂官”,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宋山的“屡查屡犯”,更暴露出当地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中的明显短板。回溯过往,2018年纪委首次对宋山处罚,仅聚焦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12月再次处罚时,才查出其2014年至2017年间39次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长期报销个人电话费的违纪事实。这意味着第一次调查存在严重的“不细致”问题,未能深挖彻查、举一反三,执纪过程更像是“走过场”“完成任务”,而非彻底清除违纪隐患。如今宋山第三次被查,公众不禁疑问,此次调查针对的是新发生的违纪问题,还是过往未被发现的旧问题?无论答案如何,当地纪委监委的办案能力与监督精度,都亟待打上一个问号。
对宋山这类屡教不改的违纪官员,必须坚持“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其所有违纪违法问题,以儆效尤。更重要的是,当地纪委监委需吸取教训,补齐监督短板,既要从“小事”中揪出“大问题”,杜绝“选择性执纪”,更要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让官员无“侥幸空间”可钻。唯有真正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执纪必严、一查到底,才能彰显监督执纪的刚性力量,既挽救更多可能“跑偏”的官员,也让反腐成效真正经得起群众与时间的检验。(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政府:苗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