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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耕地埋坟引争议,百姓维权遇“玻璃门”
时间 :   2025-09-18 19:43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苗凤军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近日,河南南阳方城县一村民反映,当地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宋某武将父母坟茔埋入邻村耕地,导致耕地荒芜无法耕种;尽管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问题却始终无果。(2025年9月17日极目新闻)


自然资源局公职人员在耕地埋坟,百姓维权遭无视,在这起事件中,公职人员的违法性、多部门的不作为,不仅侵害了村民权益,更让外界对当地法治建设与治理效能产生质疑。


尽孝本无错,但不能突破法律与他人权益的边界。宋某为父母寻找墓地、让逝者入土为安,是为人子女的责任,可他身为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理应比普通人更清楚耕地保护的重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坟,永久基本农田更受严格保护;若违反,不仅会被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责。可宋某却在未告知耕地主人、未获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父母坟茔埋入他人耕地,既是对他人财产权的侵害,更是典型的“知法犯法”,与其“保护耕地”的工作职责完全背道而驰。


更令人费解的是村民的维权困境。面对耕地被占、权益受损的情况,村民先后向宋某所在的自然资源局、民政部门及当地镇政府反映,可这些本应履行监管职责、维护百姓权益的部门,却集体“沉默”,既未对宋某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也未给村民合理答复。难道仅因宋某是公职人员,且其亲属多在政府部门工作,就能无视法律规定、漠视百姓诉求?若部门履职只看“身份”不看“法理”,“为百姓服务”的宗旨又该如何体现?


当地部门的“姑息放纵”,难免让人怀疑背后存在“保护主义”,或是典型的“不作为”。宋某所在的自然资源局,本是查处“耕地建坟”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却对本单位职工的违法行径视而不见,这样的态度如何让人相信其能在日常工作中“认真保护耕地”?若非要等到矛盾激化、不可收拾,才被动介入解决,地方政府的公信力只会在一次次推诿中“碎了一地”。


如今事件已被媒体曝光,外界正密切关注当地的后续行动,是继续“踢皮球”,还是打破惯性、依法追责?是真正重视百姓权益,还是让“公职人员违法”成为“特例”?答案,不仅关乎这起耕地埋坟纠纷的解决,更关乎公众对当地法治环境的信任。(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苗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