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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减负防止“三种”不良倾向
时间 :   2026-03-02 16:21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陈正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明确提出深化“六个纠治”靶向发力,向形式主义顽瘴痼疾再挥利剑。这是继党中央持续多年推动基层减负后的又一重要部署,体现了驰而不息整治形式主义的坚定决心。


在基层减负实践中,一些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不良倾向,若不加以警惕和纠治,可能使减负效果打折扣。结合基层实际,要特别注意防止以下“三种倾向”:


一要防止“形式减负”,警惕“月攘一鸡”式整改。《孟子》中“月攘一鸡”的典故,讲述的是有人承诺每月偷一只鸡改为每年偷一只鸡,本质问题并未解决。现实中,有些地方把减负简单理解为“减少文件数量”“压缩会议时间”,却未触及形式主义的根源。比如,将长会拆成短会、将大文件拆成小通知、将集中督查改为分散调研,表面数字减少了,实际负担并未减轻。基层减负必须杜绝这种“数字游戏”,真正从体制机制上破除文山会海、过度留痕、重复检查等顽疾。


二要防止“选择减负”,避免“挑肥拣瘦”式落实。有的单位和部门在落实减负要求时,只减“无关痛痒”的负担,对涉及自身权力、惯用工作方式的环节却不愿触动。比如,仍然热衷于搞“一刀切”的考核指标、层层加码的任务摊派、名目繁多的创建评比。这种“选择性减负”实际上是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让基层干部感受不到真正的“松绑”。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基层反映最强烈、负担最重的领域精准发力,敢于向深层次矛盾开刀。


三要防止“反弹回潮”,克服“一阵风”式治理。形式主义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有些地方在上级督促紧时“雷声大”,检查过后又“雨点小”;有的甚至将减负当成临时任务,“风头”一过一切照旧。整治形式主义必须树立持久战思维,不能寄希望于“毕其功于一役”。要健全长效机制,将整治成果固化为制度规范,加强日常监督和考核评价,形成持续震慑,防止“旧病复发”。


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基层干部是联系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为他们卸下不必要的负担,就是为治理效能做加法,为干事创业添动力。中央此次会议释放的信号十分明确:整治形式主义不会“一阵风”,基层减负必须“实打实”。


当前,要以深化“六个纠治”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既要着力解决表象问题,更要深挖思想根源和制度漏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树立正确政绩观,以上率下营造实干氛围。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让基层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把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实事中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扎实的基层力量。(烟台市福山区纪委监委:陈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