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在线年末岁初,又到各单位集中“评先树优”期。评先树优,本是树立标杆、激发活力、凝聚奋进力量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实干担当、弘扬优良作风的“风向标”。
然而,现实中有的单位的评先树优工作却偏离了初衷,陷入领导圈定、私下指定的误区,甚至把荣誉当作人情馈赠、利益交换的工具,不仅挫伤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也使荣誉的含金量降低。
真正有温度、有力度、有实效的评先树优,必须摒弃“指定”思维,坚持“推定”优先,让优秀者凭实绩、实力脱颖而出,让荣誉实至名归、名副其实。
所谓“指定”,本质上是少数人说了算的“一言堂”,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评先工作中的具体体现。现实中,有的单位搞“论资排辈”,有的搞“轮流坐庄”,有的搞“人情关系”,有的搞“职务优先”等,把评先树优变成一场毫无底线的权力游戏,让评先树优失去应有的激励意义。
所谓“推定”,就是通过民主推荐、公开透明的方式,将真正能实干、有实绩、威信高的人推选出来,充分体现“凭实绩定优劣、以贡献论英雄”的原则导向。“推定”式评先树优,需要建立多维度、可量化、可解释的评价体系,将岗位职责、工作实绩、群众评价、作风表现等转化为具体指标,避免“凭印象打分”“靠人情投票”。
评先树优的生命力在于公平公正。要做到自下而上的“推”,自上而下的“定”,真正推选出令人信服的先进来。同时,要畅通监督渠道,将推选的“候选人”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广泛接受干部职工和群众监督。
评先树优的最终目的,不是评选出几个先进典型、颁发几个荣誉证书,而是以点带面、激发全体人员的干事热情,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同时,要加强先进典型宣传,挖掘先进事迹背后的奋斗故事,让先进典型可学可仿、可追可及,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标杆,立足本职、实干担当,把评选先进的热情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真正发挥评先树优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
荣誉诚可贵,公正价更高。评先树优中的“指定”,看似省心省事,实则伤人心、坏风气。而通过客观公正的“推定”,更能体现民主、民意,评出正气、动力。唯有摒弃“指定”思维、坚持“推定”原则,才能凝聚起万众一心、团结奋斗的强大合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山东省日照市园林环卫集团纪委:陈常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