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们党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又一重磅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凝聚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共识,以学“自省”、以改“见行”、以评“求效”,持续深化纠治“四风”,用清风正气为干事创业写下“最美注脚”。
以学“自省”,在深学细悟中端正思想、校准方向。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征程要有新担当。面对改革深水期、攻坚关键期、矛盾多发期等困难挑战,《条例》为我们开展工作指明道路、划好红线,恰当其时。一些党员干部习惯于遵循“先例”的工作思路,对于刀刃向内、动真碰硬感觉束手束脚,从而产生抵触和逃避情绪,这种想法万万要不得。党的十八大以来,无数落马干部用深刻的教训告诫我们,铺张浪费和攀比心理,往往就是腐败堕落的导火索、催化剂,如果不加以控制,势必导致工作走样变形,甚至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南辕北辙。广大党员干部要清醒认识到,作风问题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要把学习《条例》精神作为长期任务,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高度统一,主动学原文、读案例、悟要义,采取专题学习、座谈讨论、心得分享、接受批评等方式,不断强化理论认知和思想认同。
以改“见行”,在自我改革中放下包袱、锐意前行。理论学习只是基础,如何落实才是关键。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贯彻《条例》精神作为工作规范,带头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言行摆进去,时刻将《条例》作为“放大镜”来对照检查自身的工作轨迹,不放过任何细枝小节,不以“差不多”敷衍塞责,不给“下不为例”找借口。一方面,要锤炼自身过硬作风,将落实《条例》精神贯穿到工作方方面面,像持家过日子那样“精打细算”,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于公务接待、外出考察、会议培训、专项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要加强风险研判,推动审计、监督等各个环节关口前移,做到早预防、早见效。另一方面,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切莫让“私情”逾越“规矩”,要将“丑话”说在前,以“铁面无私”刹住“歪风邪气”,对于不符合《条例》要求的情况要敢于坚持原则,该提醒的提醒,该制止的制止,该追责的追责,以雷霆手段才能确保《条例》得到真执行,作风得到真改善,群众得到真实惠。
以评“求效”,在充分监督中真抓实干、守土尽责。作风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期任务和永恒课题,这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也是个人打磨升华的过程,注定不会一路坦途、顺风顺水。党员干部不能产生“松气泄劲”“搞应付”的想法,“蜻蜓点水”式整改、“一阵风”式整改、“报复反弹”式整改等做法,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伤害更甚,浪费的是公共资源,破坏的是党的公信力,丢掉的是对群众的凝聚力。唯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把政策、方案、进度、成效、得失等放到太阳底下“晒一晒”,放到群众中间“评一评”,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方能变压力为动力,打造经得起组织检验,经得起人民检验,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百年工程”“良心工程”。要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对于工作流程简化、办事效率优化、群众评价满意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加以研究改进,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推广,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实现个人理想与人民期盼的“双向奔赴”,确保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劈波斩浪、行稳致远。(莱州市委组织部: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