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四十八条明确,2026年起省内夫妻可互查对方名下房产、车辆等财产状况。新规一出,迅速在全网掀起讨论热潮,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形成鲜明对立。
支持方认为,婚姻的核心是坦诚,财产作为家庭生活的基石,绝不该成为“秘密”。他们主张,夫妻财产透明化是亲密关系的应有之义,既能杜绝一方隐匿共同财产的可能,也能让婚姻在“明算账”的基础上更稳固,真正实现“不分你我”的信任联结。
反对方则强调,财产并非完全等同于婚姻关系,即便是夫妻,也该保留合理的个人边界。部分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或专属赠与,若一方频繁查探,容易滋生猜疑与不信任,反而消解夫妻间的情感温度。他们认同真诚是前提,但“度”的把握至关重要,过度强调财产互查,可能让婚姻沦为“利益核查关系”。
事实上,新规的初衷并非打破婚姻温情,而是为了平衡夫妻利益、守护婚姻中的弱势群体。其核心指向的是婚后共同财产,即夫妻婚后共同创造的财富,而非婚前个人财产。现实中,不少家庭存在收入不透明、隐形收入“小金库”等问题,一旦婚姻出现危机,隐瞒方往往能通过转移资产侵害另一方权益。从这个角度看,财产互查更像一道“安全阀”,为遭遇不公的一方提供了法律支撑,让财产分配在离婚纠纷中更公平。
但争议的关键也在于此:这道“安全阀”该何时启用?若日常相处中动辄查探对方财产,难免会让感情蒙上功利色彩,甚至引发“查岗式”的情感内耗;可若完全没有查询渠道,又会让弱势一方在财产被隐匿时求助无门。
更深层的讨论在于,财产互查制度终究是“事后保障”,无法替代婚姻中的诚信与包容。它能核查财产的数量,却测不出感情的温度;能阻止资产转移,却挡不住人心疏离。若一方真心想隐瞒,即便有互查制度,也可能通过提前转移隐形资产规避监管;而对于彼此信任的夫妻,这一制度更像“备而不用”的底线,无需依赖,却能让人安心。
说到底,婚姻的幸福从不是靠“查”出来的,而是靠“爱”出来的。互敬互爱、坦诚相待,才是比任何制度都更坚固的“婚姻基石”。财产互查新规的价值,或许就在于它既守住了公平的底线,也提醒着每对夫妻:比起核查财产,守护彼此的信任与真心,才是婚姻中最该“上心”的事。(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苗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