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第五条规定:党员应当积极通过网络,广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宣传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生动实践,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目前网络上不时出现有极个别网民在网络上传播带节奏不利于人民团结的言论,党员干部应通过正确引导网民予以甄别进行抵制。
正向引导网民保持理性和批判性思维。任何国家、任何地方都会有一些害群之马,给政府抹黑,造成民众积怨。这几乎是无法避免的情况,我们国家是正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中国家,面对网络上出现的害群之马,我们不能大而化之,也不能推而广之,更不能人云亦云,轻易地被“带节奏”在面对网络信息时,要保持冷静,不盲目跟风,不轻易相信未经证实的消息。引导网民学会分析和评估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避免被情绪左右。
正向引导网民不盲目跟风参与,增强媒体素养。在参与网络讨论或活动时,要明确自己的立场和目的,不盲目跟风参与一些不利于国家民族团结的言论。避免被群体思维所左右,保持独立思考和行动的能力。引导网民能够识别虚假新闻、夸大标题和误导性内容。学会辨别广告、宣传和公关手段,不被其影响。
正向引导网民培养独立思考能力。要及时引导网民在社交媒体和网络上积极发布和分享有利于国家团结、积极向上的健康内容,通过正面信息的传播,引导公众舆论,形成良好的网络氛围,通过参与线上线下活动,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提高公众对维护国家团结的认识和意识,让更多人认识到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共同抵制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
积极倡导网络文明,依规依法文明上网。遵守网络法律法规,不发布和传播违法、有害、暴力等不良信息,一旦发现不利于国家团结的言论,及时向平台方举报,要求删除或屏蔽这些信息,通过自己的言行举止,为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贡献一份力量。(贵州省从江县统计局:潘存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