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决定,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为组织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自觉把组织开展好本次学习教育作为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切实抓好抓细抓出实效,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贡献力量。
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扛起学习教育“双重责任”。“八项规定一子落地,党的建设满盘皆活。”中央八项规定以小切口推动管党治党发生格局性变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本次学习教育是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保障。组织部门在本次学习教育中既是牵头组织单位,又是参与实施单位,具有“双重责任”,必须深刻把握学习教育的政治指向、目标任务、实践要求,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一体推进学查改,切实推动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县委具体工作要求上来。同时在自身学习教育上走好第一方阵,引导组工干部带头执行规定精神要求、立起纪律标尺、强化刚性约束,坚决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变通落实、花样翻新”等问题,切实达到立规矩、正风气的效果。
聚焦重点任务,着力保障学习教育“一体推进”。本次学习教育是对党员干部思想理论的一次教育,是对纪律作风的一次提升,组织部门应当不松一刻紧抓重点任务,锚定学习教育具体目标,有序有力推动学习教育开展。要结合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经验做法及当地实际情况,系统总结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把学习教育有关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重点课程,结合实际分类施教,对领导干部采取高质量举办读书班、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警示教育会等方式,推动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成效;对其他党员、干部,通过在主体班次上进行案例教学、理论教学等方式有序进行学习,并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针对性学习,有效增强党员干部遵守规定的意识。同时发挥组织部门“管”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干部全链条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工作体系,整肃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悖的突出问题,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在学查改中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
秉持实效为先,切实推动学习教育“开花结果”。习近平总书记对本次学习教育作出叮嘱:“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党中央这一决定的重大意义,聚焦主题、简约务实地组织好学习教育,不要搞形式主义,形式主义本身就是八项规定要反对的。”组织部门应牢记叮嘱,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出发点,会同纪委机关等有关部门,加强谋划研究、督促指导、排查整改,让每项措施、每个环节都扎扎实实落到位、见成效。坚持开门搞教育,把学习教育同当下重点工作相结合,同开展“四下基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开展出实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主义,提前预判、有效防范、坚决纠治,及时将查摆的问题、整治的成效等情况向党员群众通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构建“过程可监督、整改可追踪、成效可检验”的监督闭环,在群众监督下持续让学习教育“开花结果”。(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委组织部:冯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