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是全国唯一的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境内居住着24种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47%,长期以来,各民族同生共荣。双江法院立足“多元民族”实际,积极将审判工作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行动有机结合,找准民族团结“枫桥式”审判定位,牢固树立“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民族大团结”工作理念,着力打造“双语”特色品牌,推动“枫桥经验+民族团结”双线融合,构建党政共抓、法院主责、部门合作、法治保障、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新时代枫桥式审判体系和现代基层社会治理共治新格局。
“你们是法院的吗?我听说你们那里有双语法官,我的运输费能要回来吗?”
双江法院在开展“普法宣传进群众”活动时,在傣族村寨走村入户宣传民法典时,傣族群众俸某得知法院的到来情绪激动地说到。
法院干警详细了解了俸某口中“运输费”的相关情况,原来,薛某安排俸某帮其运输砂石料并承诺边运输边付运费,但直到工程结束薛某只付了一部分,就剩余未支付的运费薛某百般推脱,俸某是本土傣族,每次运输俸某都用傣文记账,薛某以看不懂傣文,无法核实俸某所记载内容是否真实为由拒不支付。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具体了解俸某的困难和诉求后,双江法院干警认为此案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立即启动“双语+上门立案”帮助俸某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由于被告薛某远在河口,法院干警多次联系薛某表示无法到双江,双语法官决定采取互联网开庭的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开庭审理。
为帮助双方当事人理清“运费账”,双语法官一边使用傣语与原告(俸某)进行沟通,一边当起了被告(薛某)的翻译,向被告释明法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傣族群众俸某对双江法院主动靠前服务、积极响应诉求、多元化解争议、促进民族团结的做法赞不绝口,激动地说到:“太感谢你们了,帮我们少数民族主持公道,运费终于拿回来了!优利金旺!(傣族祝福语)”

双江法院坚持“枫桥经验+民族团结”双线融合,促进“枫桥经验”落地生根。
一是坚持机制创新,构建矛盾化解新常态。构建“党委领导、法院主导、法庭主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以“法治保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收集问题,建立健全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
二是坚持融合共进,探索司法为民新模式。建立“双语”法官联络点,在“泼水节”、“火把节”等民族节假日,利用“拉祜、佤、布朗、傣”四种群众熟悉的语言,走进民族村寨联络点进行普法宣传活动;依托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立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开展双语普法、双语巡回办案,用朴实的土话以案释法,面对面答疑解惑、让少数民族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真正实现司法“零距离”。
三是坚持多方联动,打造“枫桥经验”新名片。优化“一机关两法庭”功能布局,以双江法院机关为载体,选派双语法官到勐库法庭和大文法庭任职,并在两法庭同步施行“双语”民族语言翻译员,推动“听得懂服务好+枫桥实践宣传”同频共振、同向聚力;打造以法院为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妇联、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法院+”调解矩阵,联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和化解,倾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枫桥经验”平安建设共同体。勐库法庭在优化营商环境和地理标识保护工作实践中,主动探索民族制茶工艺与诉前调解深度融合,创新“仆哨四杯茶调解法”,用法治力量筑牢民族团结的基石,全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双江法院将持续发力,进一步巩固并完善“一机关两法庭”布局,加快形成“宣传多样化、覆盖系统化、服务精准化、化解多元化”的双江法院枫桥新格局,努力实现“小事不成讼、大事不出庭、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坚持用法治力量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民族团结。(双江法院:石桂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