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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酒才好办事”?村官权力寻租必须露头就打
时间 :   2026-05-19 17:49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苗凤军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转340元帮我完成代理任务,以后找我办事我马上给你办。”一句赤裸裸的利益捆绑、权力要挟,竟出自四川南充仪陇县立山镇二郎庙村党支部书记之口,还公然发在村民微信群中,毫无遮掩、肆无忌惮。(2026年5月18日卦面新闻)

       

村干部卖酒,这基层微腐败事件,看似只是村干部卖酒牟利的小事,实则撕开了少数基层干部公权私用、作风败坏的丑陋口子,令人愤慨,更发人深省。

       

身为村党支部书记,手握村级治理、民生服务的基层公权力,本应是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执行者、村民信赖的“主心骨”,全心全意为群众办事、干干净净履职尽责,是最基本的职责底线。可这名村干部,却把手中的微权力当成谋私的工具,把村民微信群当成生意场,不仅公然推销酒水、完成个人代理任务,更突破底线、触碰红线,将酒水买卖与村民办事资格直接捆绑:明示村民买酒就“办事优先”,潜台词更是不买账就“处处刁难、办事无门”。

       

他的权力算不上位高权重,却精准卡在村民生产生活的关键节点上。宅基地审批、民生补贴、证明开具、矛盾调解……桩桩件件都是村民离不开的刚需事务,本应依规办理、一视同仁,却被他异化为利益交换的筹码。这种行为,早已不是正常的个人经商、亲友推介,而是典型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是对基层公权力的亵渎,是对村民信任的背叛,更是对基层干部形象、基层治理公信力的严重损害。小小村官,胆大妄为到如此地步,把服务群众的职责,变成了中饱私囊、要挟村民的资本,把公权力沦为个人牟利的私器,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值得肯定的是,当地纪委没有丝毫姑息,处置果断、雷厉风行。仪陇县立山镇纪委接到线索后,第一时间核查研判、固定证据,快速启动问责程序,最终对涉事村支书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全额退还违规售酒款项;同时联动市场监管部门,对违规售酒商家依法处以罚款,做到了事清、责明、处置到位,整个处理过程快速、公正、有力,切实维护了基层纪律的严肃性,也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一致点赞。

       

这一结果,更是给所有基层干部敲响了振聋发聩的警钟:基层微权力,绝非“法外之地”;微腐败,也绝非“小事小节”。

      

客观而言,村干部在工作之余合规经营、合法创收,本无可厚非;即便在村民群内正常推介商品,只要遵循自愿原则、不掺杂权力因素,也并非不可。但这名涉事干部的核心问题,就在于公权与私利彻底绑定:他丢掉了初心使命,忘记了权力来自人民、只能为民所用的根本,无视群众自愿原则,无视党纪党规红线,把村级公权力当成要挟村民、换取私利的工具,把为民服务的岗位,变成了权钱交易的生意场。

       

看似是340元的酒水钱,背后却是群众对基层干部的信任,是基层治理的公平底线。一旦放任这种“微腐败”滋生蔓延,就会从一瓶酒、一点小钱,慢慢演变成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侵占集体资产的大腐败,直接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透支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公信力,动摇基层治理的根基。

       

基层治理,关键在人;乡村振兴,关键在干部。村干部身处基层最前沿,天天与群众面对面,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直接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基层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绝不能有丝毫松懈。

       

一方面,要强化纪律约束,扎紧制度笼子。对基层干部的权力运行要全程监督,紧盯村级事务、民生服务、集体资产等关键领域,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让微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让基层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另一方面,要加强党性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引导基层干部牢记初心使命,明晰自身职责定位,摒弃“官本位”思想,摒弃“小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认知,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这起“卖酒谋私”案的严肃处置,再次释放出清晰信号:全面从严治党,一直向基层延伸;整治微腐败,始终零容忍、无死角。 广大基层干部必须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律底线,切莫把公权当私器、把职责当筹码。唯有坚守为民初心、恪守纪律规矩,才能守住自身清白、赢得群众民心,才能扛起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的时代重任,这才是基层干部最该坚守的本色与底线。(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苗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