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清风网主页 > 综合热点 >
综合热点
老人锄毁集资水泥路,法治社会不应有“倚老卖老”的免责空间
时间 :   2025-12-09 19:58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苗凤军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村民集资修路本是惠及邻里的民心工程,却遭遇令人费解的阻挠。2025年12月8日中安在线报道,某村村民为改善雨雪天出行难题,每户集资50元修建水泥路,眼看工程即将竣工,一位近八旬老人竟手持锄头,耗时三小时恶意破坏未干的路面。老人坚称修路地块归自己所有,而知情村民则表示,该路段为公共道路,是全村人日常出入的必经之路。(2025年12月8日中安在线)


据了解,这并非该村修路首次遇阻,此前多次修路计划均因该老人的阻挠而受影响。此次施工期间,村民曾四次报警求助,但始终未能阻止老人的破坏行为。一条凝聚全村期盼的便民路,为何会成为老人眼中的“眼中钉”?是修路过程中确实侵害了老人的合法权益,还是老人对土地权属存在认知偏差?更值得追问的是,面对多次发生的阻挠事件,当地政府部门为何始终束手无策?


村民集资修路,不仅是为了方便出行,更是为了打通乡村发展的“毛细血管”,助力经济增收,这份心愿质朴而珍贵。每户50元的集资款,承载的是全村人的信任与期盼。而老人的极端行为,不仅造成了集体财产损失,更伤害了村民的感情。有人认为老人年事已高,应多些包容,但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不应以年龄为借口打折扣。若老人确实拥有地块的合法权属,修路工程确实存在侵权问题,当地政府应主动介入调查,厘清权属关系,通过合理补偿、路线优化等方式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若地块确属公共区域,老人的行为已涉嫌破坏生产经营、损害集体利益,就应依法依规处理。


基层治理的核心是依法办事、公平公正。面对此类矛盾,当地政府不能以“老人年纪大、处罚不便”为由推诿塞责,更不能让“倚老卖老”成为违法违规的“免罪金牌”。正确的做法是,一方面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核查土地权属,从源头厘清矛盾症结;另一方面积极联系老人的子女亲属,共同做好思想疏导工作,讲清法律法规和集体利益的重要性。若老人经劝导后仍执意破坏公共利益,就应启动法律程序,依法追究其责任,以维护法治尊严和集体权益。


民心工程容不得肆意破坏,基层治理更需坚守法治底线。希望当地政府能正视此次事件,拿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既保障个体的合法权益,也不让集体利益受损,让村民的集资款不打水漂,让法治精神在基层治理中真正落地生根。(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苗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