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上午,一群穿雨衣的人突然闯进厂区,当众宣读《解除合同通知书》,还开来大巴车逼我们立刻离开,转眼就把污水厂强行接管了。”回忆起事发场景,贵州茅台镇某白酒污水处理厂的员工仍难掩错愕。(2025年9月10日大风新闻)
两家企业斥资8亿元、贷款2亿元建成这座日处理能力1.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本是呼应地方“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民生工程——既为茅台镇白酒产业解决污染难题,也契合地方经济与生态协同发展的需求。可谁能想到,项目正式运营尚不足一个月,当地相关部门竟以“重大违约”为由,跳过任何法律程序,用“突袭式”手段强行接管。这一行为,不仅让企业8亿投资面临血本无归的风险,更戳破了“依法优化营商环境”的承诺。
即便企业真如地方所称“存在重大违约”,解决争议的路径也应在法治框架内。根据《民法典》《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地方政府若认为合作企业违约,需先固定证据、与企业沟通协商;协商无果后,应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由司法机关依法判定是否解除合同、如何处置资产。可此次事件中,地方相关部门既未出具充分的违约证据,也未经过法院判决或仲裁程序,仅凭一纸单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就强行进驻、驱逐员工,本质是“以行政权力代替法律程序”,是典型的法治观念缺失。
更值得追问的是,事件背后还藏着“债务倒挂”的隐情:据企业反映,地方政府至今仍拖欠其数亿元污水处理费。一边是地方未结清欠款,一边是企业被单方解约、资产遭强占,这种“欠账方反制债权方”的逻辑,完全背离了市场公平与契约精神。企业投入的8亿元不是小数目,其中2亿元来自银行贷款,强接管不仅让企业现金流断裂,还可能引发连锁债务风险——如此漠视企业合法权益,何谈“保障投资者信心”?
当下经济发展依赖“招商引资”,而招商引资的核心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地方政府作为规则的制定者与守护者,更应带头遵守法律与合同约定。此次怀仁市“工业局”(原文提及部门)的行为,看似是“解决问题”,实则是“制造矛盾”:对外,会让潜在投资者望而却步——连8亿投资的民生项目都能被随意强接管,小商户、中小企业的权益又如何保障?对内,则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让“依法办事”沦为口号。
即便后续存在司法撤诉等情况,地方相关部门也不能回避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要解决争议,关键在于回归法治轨道:一是公开违约证据,与企业平等协商;二是结清拖欠的污水处理费,依法核算企业损失;三是若确需解除合同,需通过法院判决,保障企业的合法追偿权。
一场8亿污水厂的强接管风波,本质是对地方治理能力的考验。营商环境的优化,从来不是靠口头承诺,而是靠对法律的敬畏、对企业权益的尊重。唯有纠正“重行政、轻法治”的思维,才能真正留住投资者,让地方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苗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