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绍兴市鲁迅纪念馆内一面展示鲁迅先生手夹香烟形象的网红墙,引发了一场争议。有游客投诉认为,该画像在当今社会与精神文明建设不符,可能诱导人们在公共场所吸烟,因此要求馆方撤换这幅作品。(2025年8月25日 澎湃新闻)
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文学的重要奠基人,其文学成就和思想深度广受尊敬。他手持香烟的形象,作为其个人习惯的一部分,早已融入公众对他的历史记忆与文化想象之中,具有一定的时代特征和标志性意义。该投诉虽出于对公共环境文明的关切,但将部分游客点燃打火机或香烟打卡的不当行为,简单归咎于鲁迅先生的原版画像,无疑模糊了问题的焦点。
鲁迅先生“夹烟”的形象,与其文学创作、精神追求共同构成了历史语境中真实的他。正如李白饮酒赋诗、苏轼品茗论道一样,这些历史人物的习惯性动作,是其完整人格的一部分,也已在公众认知中形成稳定的文化符号。若因个别游客失当行为便要求撤换画像,不仅是对历史人物形象的一种割裂,也未免落入“因噎废食”的窠臼。
真正需要反思的,或许不是“鲁迅夹烟”该不该存在,而是纪念馆应如何引导游客文明参观、杜绝安全隐患。面对网红打卡热潮,馆方有必要加强现场管理,例如设置提示标语、安排工作人员巡查,严禁在场馆内点火或吸烟等行为,而非通过撤换历史图像来规避问题。文化场所的管理应当平衡好尊重历史、传播文明与保障安全之间的关系。
投诉是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一种方式,但其运用也需建立于理性与客观的基础上。每一宗投诉都应指向真问题,而非凭借个人主观感受轻易否定具有文化价值的历史呈现。唯有这样,维权行为才能真正推动社会进步,而非沦为一场情绪化的指责。投诉权益不正当使用,更会沦为个人维权的一个笑料,让个人尴尬。
文化纪念场所的核心功能在于传递历史真实与人文精神。鲁迅先生手中的那一支烟,是他那个时代的痕迹,也是今天人们理解他、走近他的一个维度。我们不必为历史人物“祛烟”,但必须为当代观众“立规”。在尊重文化真实的同时引导文明观览,才是纪念馆更应承担的责任。(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苗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