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在线“蝇贪蚁腐”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危害党的执政根基。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党委特别是市县党委要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常态化地抓,让老百姓可感可及。
郡县治,则天下治。农村集体资产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农村社会治理的关键内容。让农村集体资产资产“活”起来,更要“管”起来,“严”起来。这不但有利于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更能使得一大批村民走上勤劳致富奔小康的“快车道”。如何管好用好守好乡村振兴“钱袋子”,时刻考验着主管部门的智慧和魄力。只有让监督看得见、摸得着,有效筑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防火墙”,方能切实守护好村集体“家底”。
清晰“诊断”,制度发力。实践中,如何盯住资金拨付、使用是守好乡村振兴“钱袋子”的关键环节。这就需要从从制度层面解决“不会管、管不好”问题,为基层规范管理和靶向整治提供清晰的操作指南。通过覆盖从项目储备、申报、招标投标、实施验收到资金支付、绩效评价的全过程,确保监管职责明确、操作规范;通过建项目逐项细化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用途,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既“治当下”,更“管长远”。
责任“传导”,监督到位。有权须有责。乡村振兴领域政策多、项目密、资金量大,必须强化监督保障。一则,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等情况纳入专项巡察范围,巡查组深入田间地头、走访群众、查阅资料,着力发现责任落实、政策执行、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二是通过调取相关资金拨付台账、项目实施台账等资料,通过深入村组开展实地核查,构建起“数据筛查+实地核查+群众监督”,实现对乡村振兴资金流向和使用效益的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
措施“有方”,惩戒有力。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乡村振兴资金管理既要立起制度的“尺子”,依据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也要举起监督惩戒的“板子”,对不法行为露头就打,将各类违法乱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板子”的威慑与警示作用。特别是作为监管部门,要从“坐等线索”转向“主动挖掘线索”,积极履职尽责、扎牢制度篱笆,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问题线索优先查办、严查快处,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切实守护村集体“家底”。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把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监督融入日常,融入各个方面,用好管好乡村振兴资金。相信,只要落实好资金绩效管理要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跟踪督促,将监管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用清风正气护航乡村振兴,唱响和谐发展“交响曲”。(四川北川县委组织部:余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