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清风网主页 > 廉政在线 >
廉政在线
回应干部任前公示“模糊”的态度不能“模糊”
时间 :   2026-01-19 22:46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杨志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近日,浙江象山县一则干部任前公示在当地报纸的电子版中模糊难辨,与周边新闻内容的清晰排版形成鲜明反差被不少网友质疑为“有意规避网络监督”,进而引发对公示程序公正性与透明度的讨论。面对媒体询问,当地县委组织部仅回应“已通过报纸和电视台通报”,并未回答公示为何模糊、是否影响公众监督等网友关切。


干部任前公示是选人用人的“阳光窗口”,既是组织程序的硬性要求,更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的关键环节,回应干部任前公示“模糊”不能“模糊”,必须态度诚恳,事无巨细。


公示可以有技术瑕疵的修正空间,但回应公众关切的态度绝不能含糊,这直接关乎选人用人的公信力。客观而言,公示流程涉及信息梳理、格式规范、渠道发布等多个环节,出现诸如文字校对偏差、信息标注疏漏等技术瑕疵,给予合理的修正空间是必要的。这类瑕疵只要及时发现、公开补正,并作出清晰说明,便能最大程度降低不良影响,公众通常具备理解的包容度。


但与可修正的技术瑕疵不同,面对公众关切时的回应态度,绝无含糊退让的余地,这直接决定了选人用人工作的公信力根基是否牢固。公众对公示内容的疑问,本质上是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与监督。若回应时避重就轻、敷衍塞责,甚至刻意回避、拖延推诿,不仅无法化解疑虑,反而会滋生猜测与不信任,让公示失去原本意义,进而动摇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信心。


政府公信力的构建非一日之功,却可能因一次含糊回应轰然崩塌。唯有以坦诚主动的态度直面公众关切,及时答疑解惑、公开相关情况,才能彰显工作的透明度与严肃性。技术瑕疵可通过规范流程弥补,而坚定的责任态度与公开透明的原则,才是守护选人用人公信力的核心底线。


筑牢选人用人的阳光防线,需从“清公示、实回应”两端发力。一方面推动公示标准化,明确姓名、履历、实绩、破格依据等必公示内容,规范载体格式,确保网页、纸质、电视等多渠道信息清晰一致,杜绝“技术性模糊”;另一方面,健全反馈闭环,对公众质疑实行“接诉即核、限时答复”,答复内容需具体可查,不搞“空话套话”,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纠正,形成“质疑-核查-整改-公开”的完整链条。


干部任免公示从来不是“内部通知”,而是接受社会检验的“公开答卷”。唯有摒弃“模糊思维”,以清晰的信息、坦诚的态度、务实的行动,让公示真正晒在阳光下,才能让群众信服、让干部安心,筑牢选人用人的公信基石,为基层治理注入更多正能量。(泸县财政局:杨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