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在线“请各镇街本周提报2个创新案例”,类似的场景在基层并不少见。这种工作任务大多打着“创新”的噱头,仗着“考核”“评优”撑腰,在各类通报、刊物中大行其道,裹挟着基层不得不绞尽脑汁写稿子、想新词,虚耗了时间,也折损了精力。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创新本应该是解决困难的“灵光一现”,但现在好像变成了稀松平常的“常规工作”,人人都要创新、事事都要创新,由此,“伪创新”便应运而生。有的单位习惯于“新瓶装旧酒”,把常规工作包装成创新项目;有的热衷于“文字游戏”,新名词、新概念“一抓一大把”,唯独缺少实实在在的创新成效。这种“伪创新”,本质上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隐形变异,不仅损耗着行政资源,更消磨着基层的创新热情,百害无一利。
“伪创新”的根源,在于政绩观的扭曲。在少数干部眼中,创新的价值并不在于解决问题,而在于打造写进汇报材料、引起领导注意的“显性政绩”,为此,他们将大量资源投向容易出彩的“形式创新”,对真正需要攻坚克难的“深层次改革”少有问津。其次,支持创新的制度环境也不够完善,当前对创新成果的评价,往往基于通报数量、推广层级,重形式轻实质,自然催生了善于包装但无助于解决问题的“伪创新”。同时,容错机制的缺失,让干部不敢轻易尝试真正的创新,生怕“洗碗越多摔碗越多”,宁可应付公事,选择无用但安全的“伪创新”,也不愿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人是创新的主体,治理“伪创新”,首在治人。要持续深化干部政绩观教育,引导干部将“是否解决实际问题、能否提升群众获得感”作为创新的唯一标准,坚决抵制“见兔撒鹰”的功利式创新,教育干部沉下心来,为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开展“自驱式创新”,回归“求真务实”的创新初心。要以选人用人导向匡正创新风气,重点考察干部在推动创新过程中的实际表现和工作实效,主动把敢于先行先试、善抓创新落实的干部放到关键岗位,让解决问题的“真创新”有市场,花拳绣腿的“伪创新”没出路。
“真创新”既需要制度“引路”,也需要制度“护航”。要完善创新争优考核机制,减少“一刀切”的数量层级考核,更加注重创新的实践成果验证,对时间跨度大、见效周期长的创新探索采取审慎包容态度,按创新进度、阶段性成果等要素进行考核,从而遏制“短视创新”“概念创新”的不良倾向。要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长效机制,畅通“监督—惩处—警示”的链条,对“伪创新”、乱作为甚至加重基层负担、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查不怠、绝不姑息。要建立激励创新的容错纠错机制,对“真创新”中的无心之举宽容包容,对诋毁诬陷干部行为及时澄清、严厉打击,真正为敢创新、能创新的干部解决后顾之忧。
真正的创新往往不是多么高不可攀,有可能只是优化了一个办事流程、解决了一个长期存在的堵点。正是这些看似平凡的创新,才真真切切地让社会得到进步、让群众感受到幸福。让我们少一点急功近利的“形式表演”,多一些脚踏实地的“另辟蹊径”,真正做到让创新成果回应时代呼唤、满足人民期待。(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慈英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