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抗战精神,是中国人民在血与火的洗礼中铸就的宝贵精神财富,其蕴含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必胜信念,穿越历史时空,依然闪耀着璀璨的光芒,为我们走好新的赶考之路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作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深入学习领会、自觉践行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将其转化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感悟信仰力量,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伟大抗战精神的核心是对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坚定信仰与不懈追求。正是这种坚如磐石的信仰,支撑着无数先烈在极端困难条件下浴血奋战、向死而生。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对党绝对忠诚是第一位的政治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成为最讲党性、最讲政治、最讲忠诚、最讲担当的表率,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二、砥砺责任担当,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抗战时期,无数中华儿女挺身而出,肩负起救亡图存的历史重任。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神圣职责,这同样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实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以“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坚决同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作斗争,当好党的纪律的坚定执行者和忠诚捍卫者。
三、锤炼过硬作风,维护纪律部队的良好形象。抗战精神中蕴含着艰苦卓绝、百折不挠的顽强意志和钢铁纪律。纪检监察队伍是党的“纪律部队”,自身作风和纪律建设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因此,纪检监察队伍要做好遵规守纪的带头作用,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确保纪检监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要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常态化检身正己,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决防治“灯下黑”;要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
四、凝聚奋进力量,夺取新征程上的更大胜利。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必胜信念是抗战精神的重要内涵,也是我们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力量源泉。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关键时期,面临的风险挑战前所未有,纪检监察工作同样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凝聚智慧和力量,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不断夺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
伟大抗战精神历久弥新,时代使命催人奋进。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从伟大抗战精神中不断汲取信仰的力量、担当的力量、斗争的力量、奋进的力量,将其熔铸于灵魂深处,见之于监督执纪执法实践,努力锻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惠水县纪委县监委:王孝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