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某公职人员下班后合规兼职送外卖引发热议,支持者称赞其勤劳本色,质疑者担忧其损害公职形象。细看其流程,是在提交申请并经单位批准后进行的,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明确规定的体力劳动类兼职合规三要素:业余时间、不影响公务、提前报备。可见,这样合规正当的选择无可厚非。
但现实中,偏见却筑起无形的“身份篱笆”,公职人员被赋予“铁饭碗”的刻板印象,似乎理应隔绝市井,跑外卖、跑滴滴等正常劳动被看作“作秀”“掉价”“出洋相”。同时,在学习教育不断深入开展,大力反腐、猛打“老虎”“苍蝇”的当下,公众对“挂证取酬”“违规圈钱”等权钱交易行为的深恶痛绝,使任何涉及公职人员的兼职行为都被置于“放大镜”下审视。这种警惕虽有必要,却往往演变为不分青红皂白的“经验主义”批判。
国家监督体系也从“禁止一切”到“允许合理”,再到“精准识别风险”,只要“身份切断清楚、利益不混交、流程留痕可查”,在提前报备、合规的前提下,公职人员同样拥有用汗水换取温饱的尊严。真正的廉洁生态,既需要严防权力变现的铁腕,也容得下外卖箱里那份靠汗水换得的温热盒饭。这“盒饭”之暖,既源于“勤”奋之德,又要“廉”洁奉公,只有在社会、组织、个人三方面发力,才能打消公众对公职人员选择正常劳动的偏见。
把好“社会关”,消除偏见的关键在于引导舆论、扶正八小时外监督的“方向标”。“八小时以外”腐败手段形式多样,有的党员干部热衷搞“圈子文化”“码头主义”;有的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或为亲友“办事”,谋取不法利益;有的与管理、服务对象“勾肩搭背”,违规接受宴请、收受财物等等。这些腐败活动才是发挥“八小时外”监督的“主阵地”,要主动聚焦医疗挂证、工程违规等“关灯锁门”“精神溜号”现象,警惕将公职人员正常体力劳动污名化。同时,要加强媒体舆论引导,开展日常“八小时外”监督培训,对于例如孙先生送餐途中劝阻电瓶车进电梯普及消防知识现象多加宣传,推广其在兼职期间永葆为民情怀,彰显公仆本色,才能最大程度上避免“清廉秀”“沽名钓誉”的偏见出现。
把好“组织关”,组织保障是解决后顾之忧、正视兼职问题的“强心针”。浙江某县宣传部干部通过书法教学年增收3万元,湖南教师兼职网约车司机用收入支付孩子医药费,四川孙先生下班时间跑外卖等等,这些公职人员非公务时间兼职,侧面折射出基层干部工资待遇水平与生活成本间的不平衡,部分基层干部也“碍于面子”“羞于开口”,使其宁愿负重奔跑也不愿向组织坦露困境。组织部门作为干部的“娘家人”,要主动俯身探查、摸清摸透基层干部生活方面的压力痛点,对家庭突发变故等特殊情形建立“特殊家庭补助基金”予以倾斜援助,消解“生计所迫”可能诱发的被动违规。同时,在日常关怀中营造“家”文化温情港湾,定期“面对面”谈心谈话,于细微处流露组织部门对干部的关爱。只有组织上给予充分保障,主动出面证实兼职的合理合规性,为公职人员的选择“撑腰”,才能尽可能地降低“公职人员必须安贫乐道”“兼职是为了炒作”的声音。
把好“个人关”,加强自我认知,明晰“可以”和“不能”的界线。公与私的平衡绝非“八小时内”和“八小时外”简单的时间分割,而是公共责任与个人权利的权衡,若因兼职过度挤占履职精力,导致公共服务“缩水”、民生诉求“搁浅”,便是对公职使命的“本末倒置”。这种失衡如同慢性腐蚀,终将消解公共信任的根基。因此,公职人员在选择合规兼职时,务必当好自身公私界限的“守门人”,切莫“跑偏”,要做到不占用公务资源、不触碰监管红线、不以权谋私,重点防范疲劳兼职导致的履职缺位。只有在公与私之间设好“楚河汉界”,保持“泾渭分明”,校准好心中“清正”之秤,永葆勤廉底色,才能更好地维护公职形象。(利津县委组织部:袁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