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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赋能构建好“清亲”政商关系
时间 :   2026-02-14 17:26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余志勇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要求,深入整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监督重点,严肃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推动解决一批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着力纠治服务企业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以高质量监督破梗阻、强服务、优环境。

 

营商环境是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多个方面。这犹如“放水养鱼”需要放水和养水。“水质”好,就会少了“污染物”,“鱼”就新鲜。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招商引资的多寡,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区域内的经营企业,最终对经济发展状况、财税收入、社会就业情况等产生重要影响。以监督赋能营商环境,抓好干部教育管理、聚焦经营主体关切、深化标本兼治等,打造更好营商环境,构建好“亲”“清”的政商关系。

 

官有官德,商有商道。商人追逐利益最大化无可厚非,而地方管理者加强企业治理、服务人民、维护公平正义在情在理。在各自的权责范围内,双方进行必要的接触,属于合理化范畴,但尤需以“亲”“清”来规范这种接触。对于企业或是个人办事,要么吃拿卡要,要么拖着不办,实则是从腐败到懒政怠政的变异,是一种失职行为。如果存有贪心私心,以权谋私或是搞权钱交易,又怎么能让更多的企业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得好。而净化好营商环境,也是净化社会风气。

 

净化好营商环境的“水质”,概而言之就是“亲”、“清”两个字,葆有底线、有距离。特别是对于民众办事的态度,既要坦荡真诚接触交往,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更不能为了避嫌绕着问题走,要凸显“亲”;而“清”就是公是公,私是私,把为企业服务和个人关系分清楚,不要搞得亲亲密密、卿卿我我。为此,净化营商环境需要严格遵循主体法定、职权法定、程序法定原则,划清政府和市场之间的边界,创新监管体制机制,消除监管盲区,进而亲而有戒、清且有为。

 

“近”但不能“粘”,“亲”但必须“清”。政商交往中间得设有“病毒”的“防火墙”。这正好是党纪国法与制度笼子。回顾以往的腐败案例,在落马官员朋友圈中,总会有政商之间不清不楚的身影。其实,政商之间的“联姻”不外乎勾结权力,无非是寻租权力,谋取不当利益。由此可见,政商关系务必做好“亲”、“清”两个字。真心实意的支持企业经济发展,不以权力自持而设定“门槛”,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这样,才不会扭曲公权力的本质属性。

 

良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优了,不仅可以招财来,更会引才到。由是观之,在从严从实的新形势下,有权不能任性了,需要坚持不懈从严治党,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力扫敷衍了事、拖拖沓沓、庸碌无为的痼疾,给一方发展注入强劲活力。要以从严治党为抓手,从小处着眼,从基层抓起,把“亲”“清”要求落到实处,让政商关系回归正常,让市场主体释放更大活力。(四川北川县委组织部:余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