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视觉问责不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也是推动工作落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手段。难点不在“要不要问”,而在“怎么问得准、落得实”。现实中,一些地方与干部动辄以“问责”亮态度、大事小情皆可问。一位一线扶贫干部的感慨直指要害:任务已重,压力已大,上级仍以“问责处分”推进工作,基层由此缺乏“安全感”;问责频仍,反倒让人麻木,“一个棍子,打一下疼,打多了就不觉得疼了”。这种表面强力的方法,实则掩盖了方法上的失当。
问责的要义在于匡正风气、倒逼落实,指向问题与责任,而非情绪与数字。把问责当“紧箍咒”,以声势与频率替代事实与规则,容易滑向泛化、简单化,甚至演变为运动式问责,该研究的不研究、该核实的不核实,靠通报数量充当“业绩”。久而久之,基层滋生“避责思维”,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治理效能被消耗在层层请示与形式应付中。让问责回到正途,必须依法依规、依纪依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分清主观故意与工作过失、个人责任与系统责任、决策偏差与执行失误,真正把“责”扣在“事”上、压在“岗”上。
问责要见成色,落点在整改。评价不能停在“材料厚薄、通报次数”,而应转向“问题解决率、群众满意度、整改闭环度”。把问责同现场推动、流程再造、要素保障衔接起来,把“发现—问责—整改—评估—复盘—长效”的链条打通,把个案处置沉淀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安排,让一次问责推动一片改进、带动一线增效。唯有如此,问责才不是“一阵风”的震慑,而是常态化的治理工具。
严管与厚爱并行不悖。要把容错纠错机制真正立起来、硬起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在改革攻坚、服务群众、应急处置中因探索创新出现的偏差失误,只要出发点为公、程序合规、未触碰底线,就应及时澄清正名、纠偏扶正,托住敢闯敢试者的“安全感”;对阳奉阴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该问必问、动真碰硬。领导干部要改进方法,不把“高压态势”当万能钥匙,多用制度供给、机制创新和一线调研破题,把纪律的力度、组织的温度、干部的干劲统一起来,让担当者有底气、实干者有舞台,使“该问必问、问必到位、问后生效”成为常态,真正把问责用在刀刃上。(四川省泸县第六中学:陈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