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春回大地,万物竞发,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如约而至。这不仅是消费者维权发声的“高光时刻”,更是检验市场成色、透视社会诚信的“重要窗口”。消费,一头连着经济发展的大局,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民生。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当下,消费已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引擎。根据商务部网站数据显示,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1万亿元,增长3.7%。其中,商品零售额增长3.8%,餐饮收入增长3.2%。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2%,持续发挥经济发展主引擎作用。在这庞大的数据背后,是亿万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激荡这池“春水”,需要党和政府、社会、企业、个人四方发力,共绘消费维权“同心圆”,让诚信成为中国式现代化最温暖的底色。
党和政府是消费维权的“定盘星”,须以法治之利剑,破除市场之“霾”。“法者,治之端也。”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面对层出不穷的新业态、新模式,如直播带货中的“剧本营销”、预制菜里的“隐形陷阱”,监管不能“慢半拍”,更不能“睁只眼闭只眼”。近年来,党和政府展现出了“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的坚定决心。据市场监管总局统计,2025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通过“铁拳”行动,全年共查办案件120.24万件,涉案货值金额达68.4亿元,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了公平竞争秩序。12315平台2025年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573.7万件,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一组组数据,是法治力量落地的回响。政府部门既要当好“裁判员”,对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行为重拳出击,让失信者“痛到骨子里”;又要当好“服务员”,优化消费环境,完善消保机制。唯有严字当头、法治托底,才能筑牢消费维权的“压舱石”,让“敢消费”成为常态。
企业是市场环境的“晴雨表”,须以诚信之金诺,铸就品牌之“魂”。“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对于企业而言,诚信不仅是道德底线,更是最宝贵的无形资产。古训有云:“巧诈不如拙诚。”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任何一次“缺斤少两”或“虚假套路”,都可能引发一场信任危机。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我国登记在册经营主体达为1.94亿户,其中企业6970万户。在如此庞大的市场主体中,唯有诚信者方能长青。然而,据中消协发布的报告显示,消费投诉热点往往集中在售后服务、合同、质量等方面,这折射出部分企业仍存“赚快钱”的短视思维。企业要深知,产品质量是“1”,营销手段是“0”,没有这个“1”做支撑,再多的“0”也是空中楼阁。只有用良心换真心,以品质赢口碑,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社会是共建共享的“生态圈”,须以监督之合力,织密维权之“网”。“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消费维权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行业协会要挺起“脊梁”,制定硬约束的行业准则,摒弃“护短”陋习,让“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无处遁形;新闻媒体要当好“瞭望者”,发挥舆论监督的“探照灯”作用,让坑蒙拐骗行为在阳光下曝光。近年来,我国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全国已有消协组织基层分会、投诉站、联络站共计8万余个,消费维权志愿者人数超25万人。这种“人人参与、人人尽力”的共治格局,有效降低了维权成本。我们要继续推动社会共治,让诚信成为社会的“硬通货”,让失信者在社会上寸步难行,让守信者在市场上畅行无阻,营造“愿消费”的良好氛围。
个人是诚信文化的“造血细胞”,须以觉醒之意识,夯实文明之“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消费关系中,个人既是消费者,也是社会诚信体系的参与者。目前,我国网民规模达11.25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80.1%。面对海量的网络信息,消费者需要练就“火眼金睛”,面对“大数据杀熟”要敢于说不,遇到“霸王条款”要善于较真,这不仅是在维护自身权益,更是在为净化市场环境贡献力量。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对于广大党员干部而言,“3·15”更是一次作风的“体检”。个别干部在工作中搞“面子工程”、承诺开“空头支票”,这何尝不是一种对群众信任的“欺诈”?“民无信不立”,党员干部当以“吾日三省吾身”的自觉,带头讲诚信、守承诺,把“诚信”二字刻入骨髓,在工作中求真务实、取信于民。只有每个人都成为诚信的践行者、守护者,才能汇聚起诚信中国建设的磅礴力量。
“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消费维权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当法治的阳光普照、市场的主体自律、社会的合力凝聚、个人的意识觉醒,我们定能构建起一个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让“3·15”的警示融入日常、做在经常,让诚信成为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为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源源不断的生机与活力。(中共威海市委经开区工委党群工作部:李广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