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理基层治理,一端紧密连接着发展大局,另一端深切关联着百姓民心,治理成效优劣与否,群众最具发言权;工作是否扎实到位,关键在于是否将群众的“小事”真正放在心上。新时代的基层治理,最应杜绝大而化之、虚浮不实的作风,最需要秉持真情实意、将工作落细落小,切实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当作必须全力办好的“头等大事”,以赤诚真心换取百姓民心,以务实苦干温暖群众人心。
将群众“小事”视为“大事”,是坚定站稳人民立场的生动彰显。群众眼中的“小事”,通常涵盖柴米油盐、衣食住行、邻里纠纷等方面,看似琐碎平常、不值一提,却直接关乎群众的生活品质、切身感受以及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在基层治理工作中,不存在脱离群众利益的“大事”,也没有可以被忽视的“小事”,一盏路灯的照亮、一段道路的畅通、一次诉求的回应、一份保障的落实,背后都承载着群众的殷切期盼与郑重托付。唯有始终将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才能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必有应,民有所需、我定有为。
把群众“小事”当作“大事”,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关键途径。基层治理工作千头万绪,矛盾隐患大多潜藏于细微之处。诸多小问题、小矛盾,若能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便能将其化解于萌芽状态;若采取敷衍应付、拖延搁置的态度,就极有可能使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简单矛盾转化为复杂矛盾,甚至影响基层的和谐稳定。基层治理贵在“走心”,要主动下沉到一线,走进院落楼栋、深入田间地头,实现从“坐等上门”到“上门服务”的转变,从“被动处理”到“主动发现”的跨越,用脚步去丈量民情,用细心去化解难题,让基层治理更具温度、更接地气、更富实效。
把群众“小事”当“大事”,需要依靠制度机制保障工作落地见效。走心的治理,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更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体现在制度机制上。要健全民情反映、诉求办理、跟踪回访的全链条工作体系,确保群众诉求有人倾听、有人管理、有人办理,且能办理得好。要推动资源力量向基层下沉,将更多的人力、物力、精力投入到基层,使基层具备办事的权力、能力和速度。要坚持结果导向,把群众是否满意、是否高兴、是否答应,作为检验工作的根本标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架子,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基层治理无小事,每一个细节都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越是基层工作,越要紧密贴近群众;越是细微之处,越能彰显初心与担当。我们要始终怀揣为民服务的赤诚之心,恪守为民尽责的神圣使命,把每一件“小事”办细、办实、办好,让群众的笑容更多一些、烦恼更少一些、获得感更强一些,不断筑牢党群干群之间的“连心桥”,夯实基层治理的“压舱石”。(贵州省从江县往洞镇人民政府: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