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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
以正确政绩观为纲赋能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
时间 :   2026-01-26 18:31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陈俊叶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近日,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在京召开,明确提出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全年组织工作划定了重点、指明了方向。正确政绩观是干部干事创业的“指南针”,更是组织工作提质增效的“定盘星”。组织部门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必须把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穿于干部选育管用、基层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全过程,以政绩观的“正”引领组织工作的“优”,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锚定思想“坐标系”,以理论铸魂夯实政绩根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政绩观的偏差,根源在于思想认识的错位。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任务是强化理论武装,引导广大干部从思想深处厘清“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核心命题。组织部门要把正确政绩观教育融入干部教育管理全过程,将其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贯通起来,通过专题研讨、集中轮训、实地教学等多种形式,深刻阐释正确政绩观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要求。要注重用身边案例开展教育,选取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先进典型,深入剖析其扎根基层、为民造福的感人事迹;同时曝光政绩观偏差的反面案例,以案为鉴敲响思想警钟。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干部的岗位特点,开展精准化教育引导,着力破解部分干部存在的“重显绩轻潜绩、重短期轻长远、重痕迹轻实效”等认知误区,推动正确政绩观真正入脑入心、落地生根,让干部在思想上明方向、在行动上知进退。


校准考核“度量衡”,以科学导向引领政绩实践。考核评价是指挥棒,有什么样的考核,就有什么样的政绩导向。组织部门要立足高质量发展需求,重构考核评价体系,让考核真正成为检验政绩、激励担当的“试金石”。要坚决摒弃“唯GDP论英雄”的片面导向,构建涵盖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生态保护、安全稳定、基层治理等多维度的综合考核框架,将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乡村振兴、民生实事等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纳入核心考核指标,加大权重占比,引导干部把精力投向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要坚持分类施策、精准考评,根据不同地区资源禀赋、不同部门职能定位、不同岗位职责要求,设置差异化考核指标,不搞“一刀切”“齐步走”,让干得实、成效好的干部得到认可,让投机取巧、急功近利的干部没有市场。要健全考核结果运用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奖惩激励深度挂钩,对践行正确政绩观、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政绩观偏差、工作虚浮的干部及时提醒纠正,真正实现“考准一个人、激励一群人、带动一方事”,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中践行正确政绩观。


筑牢制度“防护网”,以长效机制规范政绩行为。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靠思想引领,也要靠制度约束。组织部门要聚焦政绩观偏差的突出问题,健全防范纠治长效机制,织密制度笼子,从源头上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要完善日常监督管理机制,通过谈心谈话、调研走访、专项督查等方式,近距离、常态化了解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及时发现政绩观偏差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建立政绩核查机制,对干部上报的政绩成果进行严格核实,重点核查项目真实性、群众满意度、投入产出比,坚决纠治“数字政绩”“虚假政绩”等问题。要健全容错纠错与正向激励机制,准确区分敢闯敢试与蛮干乱干、真抓实干与投机取巧的界限,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鼓励干部放下包袱大胆干事创业,同时旗帜鲜明地支持那些扎根基层、默默耕耘、注重潜绩的干部,营造“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良好氛围。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因政绩观严重偏差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倒逼干部坚守政绩底线。


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新时代组织工作的重要课题,也是组工干部的政治责任。组织部门要以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为指引,把正确政绩观贯穿组织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思想铸魂强根基、以科学考核引方向、以制度约束守底线,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坚实组织支撑。(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沽河街道办事处:陈俊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