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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
基层干部投身乡村振兴的“三定”法则
时间 :   2026-01-26 17:40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蓝梦梦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乡村振兴是国家现代化的压舱石,也是检验基层干部担当作为的主考场。当前,广大乡村干部正奋战在振兴一线,但实践中,有的方向不明、有的路径不清、有的动力不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基层干部首须明晰“身在何方、去往何处”,以“定准站位、定实路径、定牢宗旨”的“三定”法则,在广阔田野间书写无愧于时代的答卷。


定准站位,以“高瞻远瞩”谋振兴格局。乡村振兴不是“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盲目建设,而是系统性的发展变革。基层干部若局限于“一亩三分地”,就容易陷入重复建设、资源内耗的困境。必须跳出乡村看乡村,主动将本乡本土发展融入区域协同、城乡融合的大局中去考量。要吃透上情,深刻领会“大农业观、大食物观”等新理念新要求,把握政策导向;要摸清下情,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人文特色,找准自身在区域产业链、价值链中的定位。唯有站位高、视野宽,才能避免“盲人骑瞎马”,真正绘就科学可行的发展蓝图。


定实路径,以“脚踏实地”破振兴难题。蓝图绘就,关键在于落实。振兴之路绝非坦途,必然会遇到土地、资金、人才、治理等多重挑战。基层干部不能当“二传手”,简单照搬上级文件,也不能搞“花架子”,热衷于造“盆景”、树“样板”。必须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要深入田间地头,用脚步丈量民情,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找准群众“急难愁盼”与政策资源的结合点。产业培育要注重“链”式思维,推动一二三产融合;环境整治要兼顾“面子”与“里子”,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乡村治理要善用“积分制”、“清单制”等创新手段,激发内生动力。路径实,方能步伐稳。


定牢宗旨,以“人民至上”聚振兴合力。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如果离开了农民群众的主体参与和支持,任何振兴举措都将是无源之水。基层干部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农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变“管理者”为“服务员”,从代缴社保、调解纠纷、关爱留守群体等点滴小事做起,在真心服务中建立信任。要变“代民做主”为“由民做主”,完善“四议两公开”“村民说事”等机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只有真正把农民组织起来、动员起来,乡村振兴才能汇聚起最磅礴、最持久的力量。


乡村振兴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也是对基层干部能力、作风、情怀的全面检验。唯有定准“位”、谋实“路”、守住“心”,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扎扎实实、久久为功,方能在希望的田野上,交出一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振兴答卷。(莱西市日庄镇人民政府:蓝梦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