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动态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时代进程中,“村级强村共富公司”作为一种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正在全国各地从试点探索走向实践深化。从东部沿海的“多村联创”到中西部地区的资源整合,这一模式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盘活村级沉睡资源、对接现代产业,为解决村集体经济发展难题、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可行路径。纵观各地的生动实践,这场探索的深层逻辑与现实意义愈发清晰。
一、推动身份转变,让村集体从“管理者”迈向“经营者”。
长期以来,部分村庄面临资产闲置、经营乏力的困境,村级收入多依赖财政补助或低效租赁,增长空间受限。强村共富公司的设立,核心在于赋予村集体独立的法人地位,通过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内部治理,将土地、劳动力、闲置房产等要素纳入市场化配置。从浙江的村企联营到广东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一转变意味着村级组织不仅要懂治理,更要懂经营。通过为集体经济安装“市场引擎”,过去沉睡的资源正逐步转化为鲜活的资本,村级经济的造血能力得到实质性增强。
二、推动资源聚合,变“单兵作战”为“抱团发展”。
单个村庄资源有限、发展能力不足是普遍难题,而强村共富公司的重要价值在于整合。江苏、浙江等地通过乡镇统筹,引导多个村庄以“飞地”模式在工业园区购置物业,或联合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山东部分地区探索“多村联合投资”,将分散的资金、土地集中使用。这种组织化、规模化的经营方式,有效避免了同质化竞争,增强了村级组织对接大市场、参与大项目的能力。实践表明,乡村振兴不能仅靠“各扫门前雪”,更需要握指成拳、集聚合力。
三、坚守共富底色,在市场竞争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与一般市场主体不同,强村共富公司的核心特征在于收益分配的制度设计。各地普遍探索建立“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机制,确保村集体和农户获得稳定回报。公司收益按规定纳入集体账户,主要用于村庄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维护和扩大再生产,形成了“发展—积累—再发展”的良性循环。这种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制度安排,既体现了市场竞争的活力,又彰显了集体经济的本质属性,将发展成果转化为农民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四、正视成长烦恼,在规范中保障行稳致远。
应当看到,强村共富公司仍处于探索阶段,部分地区面临专业经营人才匮乏、政企边界不清、财务管理风险等现实挑战。引入职业经理人、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财务流程,成为各地政策发力的共同方向。只有在法治化、市场化的轨道上规范运行,严格防范“新瓶装旧酒”和廉政风险,这一模式才能真正避免昙花一现,实现可持续发展。
从点上探索到面上铺开,村级强村共富公司的兴起,本质上是激活乡村内生动力的机制变革。它充分证明,只要找准市场规律与农村实际的结合点,村级集体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经济中发展壮大,成为带动农民增收、建设和美乡村的有力支撑(莱西市夏格庄镇:董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