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热点9月13日晚,微信视频号“村支书-大金”开播。主播穿着衬衣、系着领带,胸口佩戴国徽,面前摆着几沓百元现金,不断展示并介绍葛根粉等农产品。他自称位于云南腾冲边境线附近,村里为了“帮老乡卖货”,向网友提供补贴。直播仅半小时,观看人数就超过1.5万人,不少消费者下单支持。(2026年9月16日澎湃新闻)
本以为是一场村干部直播带货为村民服务,助力村民上致富道路上的美好画面,然而,这并非基层干部助农的暖心场景,而是MCN机构批量打造的“村干部人设”骗局。涉事MCN机构(湖北天企盈公司)以“村干部”“助农”“公益”“补贴”为剧本,借国徽、现金、边境线等符号制造官方背书和公益假象,收割网民爱心。这种行为,不是普通营销,而是身份造假、场景造假、情感诱导,已触碰多重法律红线。
MCN机构依法开展直播带货、销售各地农产品,本无可厚非。但通过包装工作人员,虚构“村干部”“公职人员”身份销售农产品,则极不厚道,也极其危险。一旦直播中言论不当、价格失实或商品质量存疑,消费者很容易将不满转向基层干部群体,进而造成对公职人员乃至基层治理的误解。若真正的村干部直播助农,也可能因此受到拖累,公信力被透支,工作难以继续开展。因此,此类行为必须全面整改,绝不能任其侵害群众利益。
从法律上看,MCN机构批量打造“村干部”直播带货,至少涉嫌违反以下法律法规: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主播虚构“村支书”“主任”等身份,编造“助农”“公益”等虚假场景,属于对经营者、销售情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这是监管部门查处此类案件最直接的依据之一。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假冒公职身份从事营利活动,虚构身份诱导消费,属于发布虚假广告。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平台若未对经营者身份进行核验,或未采取必要措施制止违规行为,需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消费者有权主张惩罚性赔偿。若构成欺诈,可要求“退一赔三”,最低赔偿500元。
五是《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及直播电商监管相关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不得对商品或服务的经营主体、性能、功能、质量、销售情况、用户评价、资格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MCN机构作为运营方,若参与策划、组织传播虚假内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国徽、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业广告等营利活动。主播在直播带货中佩戴国徽,已涉嫌违法使用国徽,必须依法纠正。
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骗取财物,可能构成诈骗罪;若虚假广告情节严重,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若销售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等“三无”产品,还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
这类行为的危害不容小觑:它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挤压真正助农直播的生存空间,更严重透支基层干部的公信力,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助农不是骗术的外衣,村干部更不是流量道具。
对此,建议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对违规MCN机构及主播依法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网络平台应严格审核打着“村干部”旗号直播人员的身份资质,建立公益助农认证和黑名单制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不轻信“国徽+现金+补贴”式营销话术,遇到可疑直播及时举报。只有依法严管,才能让真助农有空间,让假人设无处遁形,让基层公信力不被流量骗局消耗。
助农,贵在真诚,贵在实干,贵在真实。靠剧本演戏、靠人设骗钱、靠公信牟利,不仅践踏法律底线,更是消耗社会善意。唯有严打乱象、正本清源,才能让真正的基层助农被看见、被信任,让网络助农回归纯粹、惠民的初心。(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人民政府:苗凤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