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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大米,既是愚昧无知,又违法犯罪
时间 :   2025-12-22 17:11 来源:   清风网 作者:   陈常国 一审:宁基   二审:仇晴   三审:周满荣

见过放生鱼类、贝类、乌龟、鸟类等动物的,对“放生”大米等粮食类还是极为少见。


近期,辽宁葫芦岛、丹东等地接连出现将大米成袋倒入海或江中进行“放生”的荒诞现象,直言这是“放生积德”。一“放”激起千层浪。相关视频流传网络后,引发全民热议,登上了热搜榜单。


“小时候妈妈对我们说不能浪费粮食,如不小心掉地上要捡起来,如不脏要吃掉”“粮食是农民用辛苦和汗水才换来的,至于有钱人的浪费,每个农民感到心痛”“把大米倒进海里是严重的犯罪”......网上评论众口一致是对错误“放生”的愤懑与抨击,认为是“浪费粮食”“愚昧无知”“污染环境”“不食人间烟火”等等。


“放生”大米,这种违背常识的行为,究竟是参与者对“放生”概念的极致曲解与科学素养的缺失,还是暗藏着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值得让人深刻审视。


对于“放生”大米之事,中国佛教协会发文称:近日,有人在辽宁葫芦岛一处海边码头向海中倾倒大米,参与者表示在“放生”大米......对此,我们深感惊讶和不解。同时,中国佛教协会早已明确表态,大米属于无情之物,无所谓“杀生”与“放生”。


放生本源于佛教“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精神,核心是解救将被宰杀、面临生命危险的动物,使其重获生存机会,其对象必须是有生命、有心识的“有情众生”。但在部分参与者的认知中,这一概念被无底线泛化,他们将大米这种植物种子等同于“生命载体”,认为将其“放归自然”就能积累功德,完全无视最基本的生物学与生态学常识。


“粮安天下”“民以食为天”。粮食是社稷之本,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石。粮食作为人类生存的基本物质资料,是国家稳定与发展的“压舱石”。这些“放生”大米的“大妈”们估计小时候也被父母教育过“爱惜粮食”,也教育过子孙“不能浪费粮食”。然而,她们“放生”粮食的举动既与家庭传统美德教育背离,也违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明确规定,对可安全食用的食品未能合理利用即属浪费,“放生”大米显然触碰了法律红线与道德底线。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国每年浪费的粮食约3500万吨,足够养活近亿人,而全球仍有8.2亿人面临饥饿威胁。如此放生,倒不如将粮食捐赠给贫困地区,岂不更是“功德无量”。无论是愚昧无知,还是别有用心,“放生”大米的危害都不容小觑,它不仅是对粮食资源的公然浪费,更是对生态环境的潜在破坏,还挑战着社会公序良俗与法律底线。


根治此类荒诞乱象,需从认知引导、监管约束、价值重塑多方面发力。宗教团体应加强教义阐释,明确放生的真正内涵,引导信众树立“依法放生、科学放生、理性放生”的理念;相关部门需加大监管力度,对可能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的“奇葩放生”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形成震慑;社会层面则应强化科学普及与价值引导,让公众明白,真正的善念不在于形式化的仪式,而在于对粮食的珍惜、对生态的守护。(山东省日照市园林环卫集团纪委:陈常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