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热点12月20日,@大连公安 通报网传“女子被撞身亡,家属质疑附近交警不跨区施救”事件,引发社会广泛热议。(2025年12月20日荆楚网)
女子被撞,伤势严重,一条鲜活生命即将逝去。一个13岁孩子在事故现场手足无措,只顾掉泪,可是面对咫尺之远的警务人员,因存在跨区这个现实,没有进行参与施救,造成了女子抢救不及时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事后警方“跨区不属于管辖范围”的回应,不仅刺痛了家属的心,更让公众对“有困难找警察”的信任产生了动摇。
事故发生时,普兰店交警就在不远处,却以“非辖区”为由未参与施救,最终因辖区交警迟迟赶到,受伤女子不幸离世。这一结果,让“辖区管辖”的规则在生命的重量面前显得苍白又冰冷。见义勇为是每个公民的道德自觉,而守护群众生命安全更是警务人员的天职。即便现场执勤的是勤务民警,不具备处置跨区伤亡事故的权限,难道就只能袖手旁观?协调急救车辆、安抚受惊的孩子、维护现场秩序……这些力所能及的举动,本可以为生命救援争取宝贵时间,为何会被“辖区”二字拦在门外?
面对家属的质疑,相关回应称“伤亡事故必须由事故民警处置,且事故民警不能处理辖区外警情”。不可否认,警务工作有明确的权责划分,这是规范执法的基础,但规则的存在,从来不是为了给见死不救找借口。在紧急情况下,生命至上理应是凌驾于地域管辖之上的第一准则。勤务民警即便不能直接处置事故,也完全可以发挥衔接作用,为专业救援搭建桥梁——呼叫120、联系辖区事故民警、安抚现场未成年人情绪,这些行动既不越权,又能解燃眉之急,何乐而不为?
这起悲剧,给所有警务部门敲响了警钟。“有事找警察”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群众对执法者的信任托付。地域可以划界,职责可以分工,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不该有“盲区”,守护生命的担当更不能有“边界”。期待当地警方能够彻查此事,给家属和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更希望这场悲剧能推动相关机制的完善,让跨区救援不再有“壁垒”,让每一次群众的呼救,都能得到及时有力的回应。(唐山市丰润区丰登坞镇政府:苗凤军)